唐小林:迟子建小说的“痼疾”
当代作家中,迟子建不仅是小说生产的大户,同时也是包揽各项大奖的获奖专业户。迟子建称:“1983年开始写作,已发表小说为主的文学作品六百余万字。曾获得第一、第二、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第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届百花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多项文学大奖。”如此骄人的成绩,当代许多作家无论怎样努力,别说一辈子,恐怕两辈子也达不到。
从事写作三十多年来,迟子建赢得了无数的鲜花和掌声,就连她的那些写作同行,都对其非常钦佩,赞赏有加。王安忆赞美迟子建说:“她的意境特别美好,这种美好我觉得是先天生成,她好像直接从自然里走出来,好像天生就知道什么东西应该写进小说。”而苏童对迟子建的赞美,则更是不遗余力:“大约没有一个作家会像迟子建一样历经二十多年的创作而容颜不改,始终保持着一种均匀的创作节奏,一种稳定的美学追求,一种晶莹明亮的文字品格……迟子建的小说构想几乎不依赖于故事,很大程度上它是由个人的内心感受折叠而来,一只温度适宜的温度计常年挂在迟子建心中,因此她的小说有一种非常宜人的体温。”
作为一个作家,迟子建能够得到王安忆和苏童这样的写作同行的高度赞美,这肯定是值得恭喜的事,但作为读者,我们千万不要把这样的友情评论当真。如果王安忆和苏童能够认真、理性地研读迟子建的小说,他们得出的结论或许就会完全相反。王安忆所说的“意境特别美好”,换一种说法就是“矫情的诗意描写特别多”;而苏童所说的“稳定的美学追求”,换一种说法就是“缺乏新意和变化”。
迟子建曾告诉记者说:“我出版过的小说,我会做自己的第一个批评家和读者,拿到以后再看一遍,我会反思一下这里头有些什么东西不够充分,表达不够那么准确。我老想,我下一部作品,我要把它做得好一点,可是你做完了下一部作品以后,你回过头来看,又能发现一些遗憾,文学的局限,其实也正是文学的魅力所在。”看到这样的表白,我真为迟子建着急:她难道就不明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再高明的医生,也往往不知道自己的病根究竟在哪里,更不要说自己给自己做手术了。许多作家常常把作品称作自己的孩子,而再丑的孩子,在父母的心中都是最棒的、最可爱的宝贝。文学的魅力并不是来自那些“遗憾”和“局限”,而是来自不断的超越和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
读迟子建的小说,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就是,作者对其小说创作的“痼疾”竟然浑然不知,或者说知道也久病不治。迟子建小说的“病症”之多,在当代作家中,或许可说是一位典型的“重病患者”。
1用矫情的诗意,把小说熬成一锅“鸡汤”读迟子建的小说,我总是想起杨坤的那首《穷浪漫》:“记得那天/走过街边/回想起从前/骑着破车/唱着老歌/那么的快乐/宁静的夜/你在旁边/笑容那么甜/抱紧一点/没太多语言/幸福如此简单/我们爱这样一种浪漫/就算没有钱再苦再难/感情不需要用来计算/永远其实并不遥远/我们爱这样的穷浪漫/平凡得只有吃饭洗碗/活在只有你我的世界里/真实的拥抱最温暖”。但生活并非是靠歌曲来维持的,歌可以这样唱,日子却不能这样过。
在迟子建的小说中,没有钱根本就不算什么,爱情本身就可以当饭吃。为了将小说写得更加煽情和夺人眼球,迟子建添加了不少男欢女爱,甚至“大尺度”的描写。
《福翩翩》中的柴旺,年轻时在机修厂当车工,他和王莲花浪漫的爱情,就是因为一块石头。那年秋天,王莲花家里缺一块压腌酸菜缸的石头,她骑着自行车到河边去找。柴旺所在的机修厂正好就在这条河边,每到夏日正午,他和工友们喜欢到河边洗澡。就在这时,他看见王莲花抱着石头好不容易往前走了两步,又把石头掉进水里。柴旺主动帮她把石头从水中搬上自行车,从而赢得了她的爱情,二人结为夫妻。从此,这块浪漫的石头就一直放在他们家的酸菜缸上,成了他俩爱情的见证,俩人也因此幸福得就像花儿一样。“柴旺家的(即王莲花)在冬天走路的时候想柴旺,一想,身上就暖了,北风仿佛也就不是北风了,让她觉得舔着脸颊的是小猫温暖的舌头。”自从娶了王莲花,柴旺的日子过得实在是滋润得很:一进家门就会有温热的洗脸水端来,然后是可口的热饭伺候,再就是俩人相拥着,在暗夜中合唱一折“鸳鸯戏水”的戏,再然后就是柴旺发出求欢的信号。
《踏着月光的行板》中,家里穷得叮当响的农村青年王锐,爱上了同样穷得叮当响的林秀珊。当他发现林秀珊喜欢唱歌时,就认定她一定也喜欢听口琴,于是,请求家人出钱给他买口琴,但遭到父兄的反对,他为此绝食三天。最后还是母亲偷着塞给他一百元钱。他从村里跑到乡里,直到坐车去了县城,总算买到了口琴。乘车返回时,盘缠不够,只得坐到半道,剩下的路,走着回家。夜晚,他露宿野地,望着满天星斗,不由得捧着口琴,悠然地吹着。因为这把口琴,王锐赢得了林秀珊的芳心。洞房花烛之夜,林秀珊让王锐为自己吹口琴。因为怕家人笑话,二人就把两床被子合在一起,关了灯,钻到被窝里去玩浪漫……小说把中国贫苦农民的生活描写得就像神仙一样浪漫和美好——当年杨朔在散文中就曾大量使用这样的手法,而在小说中这样做的,迟子建或许还是第一人。
这种一看便知虚假的“心灵鸡汤”,在迟子建的小说中,数十年不变地“熬制”。它就像是杨朔散文的小说版。杨朔称自己写作散文的时候,完全是用写诗的方法来写的。所以,在他的笔下,生活总是美得一塌糊涂,即使现实有遗憾,但心灵总会把它们超额弥补。比如,在《泰山极顶》中,看不见日出也没什么遗憾的,因为作者“分明已看见了另一场更加辉煌的日出,这轮晓日从我们民族历史的地平线上一跃而出,闪射着万道红光照临到这个世界上”。再看迟子建的《起舞》,丢丢因为一场意外事故,被推土机挖断一条腿,但这似乎根本就不是事儿:“她在失去右腿的那个瞬间、在一生中唯一起舞的时刻,体验到了婆婆所说的离地轻飞的感觉,那真是女人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分啊,轻盈飘逸,如梦似幻!”一个作家怎么可以写出这样无视生命尊严的奇葩文字!像这种越俎代庖、充当人生导师进行空洞说教的做法,在迟子建的小说中早已成为家常便饭。
2故事弱智,把小说写成“天方夜谭”作品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这是当代作家急功近利的必然结果。为了追求高产,阎连科“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莫言四十多天就“制造”出一部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贾平凹每隔一两年就有一部大炒冷饭的长篇小说问世……在把写作当作比速度、比长度的大竞赛中,迟子建早已把自己历练成高产能手,从字数上看,她的作品早已经超过了四大名著的总字数。但因为缺乏仔细打磨,许多小说常常呈现浮皮潦草的病象,其故事之荒唐,简直就像是发生在天上的故事。
《踏着月光的行板》中,林秀珊和王锐在不同的城市打工,只能在周末和节假日在小旅馆相会,争分夺秒地寻求欢爱。日子虽然很苦,但他们却过得开心、甜蜜。王锐给林秀珊买廉价的纱巾,林秀珊不惜将好不容易享受到的福利——一床拉舍尔毛毯低价转卖,再从银行取钱,凑钱为王锐买了一把口琴。中秋节前夕,俩人因为没有电话,不方便沟通,各自都急着往对方工作的地方赶,以致一再错过,耽误了难得的欢愉时间。在去寻找王锐的火车上,林秀珊看到,一个胖男人给另一个瘦男人戴上镣铐,安安稳稳地睡起了大觉。原来,瘦男人是杀死两个人的重刑犯,押解他的胖男人是便衣警察老王。但列车上,犯人不但丝毫没有恐惧,反而一身轻松。林秀珊每次清完嗓子,犯人就会冲她眨眨眼,微微地一笑。林秀珊摆弄口琴的时候,抬头看他一眼,发现他的眼神变了,先前看上去还显得冷漠、忧郁的目光,此刻变得格外温暖、柔和:“犯人看着口琴,就像经历寒冬的人看见了一枚春天的柳叶一样,无限的神往和陶醉。”
“鸡汤”已经下锅,迟子建就越写越离谱。林秀珊天真地求警察给犯人打开手铐,让他吹一吹口琴。老王连脑子都没过一下,就欣然接受了林秀珊的建议,并对犯人说:“这也是你最后一次吹口琴了,就给你个机会吧!”说着,就为犯人打开了手铐。紧接着,一段充满诗意和浪漫的描写便在迟子建的笔下流淌了出来:
老王也情不自禁地陶醉起来,随着旋律晃着脑袋。乘客没听够琴声,纷纷要求老王“再让他吹一首吧”——迟子建笔下的这位便衣警察,简直就是个没脑筋,而林秀珊也好,乘客也好,也都像脑子里进了水,或者是严重智障。押送犯人通常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执行程序,尤其是在押解死刑犯时,更是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马虎,必须给犯人戴上头套,一是为方便执行以后的特殊任务,避免留下影像;二是为了防止引起死刑犯家属的仇恨,制造不应有的社会矛盾;三是为了防止黑恶势力的渗透和报复。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一个警察会单枪匹马地押送死刑犯,将其和普通乘客混杂在一起,还呼噜呼噜地睡大觉。迟子建有没有想过,一旦死刑犯挣脱夺枪,在乘客众多的车厢里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在《百雀林》中,平素蔫头蔫脑、笨嘴笨舌的周明瓦,九岁时爷爷死了。听不到爷爷的口技,他身上的魂儿都不全了,一天到晚打呵欠,而且害渴,水瓢不离手,夜夜尿炕。甚至十一岁时,他还是连话都说不清楚。父亲周巾因为母亲和另外两个女人一起去烫了头,就认为她是“妖精”,一气之下,失手将她砸死,继而逃之夭夭。亲戚们收养了明瓦的哥哥、姐姐,明瓦则因为傻而被他们拒绝,却被家庭条件不错、结婚十年未能生养孩子的王琼阁领养。明瓦学习成绩不好,却当上了班级的劳动委员。明瓦毕业之后,趁着当年因兵源不足,政审和体检要求宽松,到天津当兵去了。他不仅当了五年兵,养了无数头猪,并且还入了党,立过三等功。明瓦复员后,进入公路管理站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做事比正常人都正常。明瓦不仅利用自己的关系,为姐夫二歪申请营业执照,而且还给他做经济担保人,从银行贷款两万块……我真不理解,明瓦这样脑子里像有糨糊、连话都说不明白的人,是怎么在部队里经受住锻炼,被发展成党员,并且荣立三等功的?这种前后矛盾的情节,实在有辱读者的智商。
3歪瓜裂枣的人物和夸张猎奇的性描写如洪水泛滥迟子建在小说中迷恋性暴力和性畸形的书写,通过这些非同寻常的经历,制造出骇人听闻的性恐怖和稀奇古怪的性噱头。
《群山之巅》中,身高只有92公分的侏儒安雪儿初中毕业时,遭到村里游手好闲的暴徒辛欣来的强奸。《花牤子的春天》里的花牤子,打小就喜欢看女人的奶子和屁股,看见女人就总会动物一样发情。最后,他反而被陈六嫂“强奸”了;更为离奇的是,他因为意外事故,废掉了裤裆里的“凶器”。《第三地晚餐》中,生意人马每文的妻子因丈夫长年在外奔波,与同是教练的吕东南发生了暧昧关系,经常以训练为由,深夜在游泳馆幽会。在一次水下交欢时,她忘乎所以地欢叫,水流呛入气管,竟使她瞬间停止了呼吸,漂浮出水面——一个会游泳的人,并不会因为呛水瞬间就停止呼吸的;而溺水死亡的人,更不可能马上就漂浮出水面,而是会沉入水底。迟子建的这种描写,明显违反了简单的科学常识。
迟子建小说中的人物,往往不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就是一个比一个傻的“木头人”。《起舞》中的丢丢失去了一条腿,母亲刘连枝是个豁嘴;《第三地晚餐》中陈青的母亲缺胳膊;《福翩翩》中的刘家稳老师缺腿;而《百雀林》中的周明瓦、《采浆果的人》中的大鲁和二鲁、《罗索河瘟疫》中的领条、《伪满洲国》中的阿永、《旧时代的磨房》中二太太的儿子、《酒鬼的鱼鹰》中的娇娥和李金富的大儿子、《雾月牛栏》中的宝坠,等等,更是一个比一个傻。用猎奇的心理来写小说,用夸张的性描写做“调料”,早已成为迟子建小说创作的不二法门。迟子建笔下的一些女人,虽然长得丑陋怪异,却性欲亢奋;而一些男人,则是獐头鼠目、举止猥琐的酒鬼,他们到老都是把“性”当饭吃,调戏老婆,勾引邻居,对裤裆下的那些事乐此不疲。夫妻出轨,简直就像走马灯一样,在迟子建的小说中不断出现,并且描写雷同。只要写到做爱,几乎毫无例外地就要写到“叫床”,而且不分时间和场合,一律是不管不顾地嗨翻天。在《穿过云层的晴朗》中,黄主人与胖姑娘做爱,隔着门都听得见他们的大呼小叫,连狗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在《第三地晚餐》中,分别有两次“叫床”的描写:一次是陈青的哥哥和嫂子来到她家留宿,在床上哼哼唧唧地叫了半宿,叫声把陈青的老公马每文的欲火也撩拨了起来;另一次是张灵在菊花旅馆住宿,隔壁马每文二十多岁的女儿与四十多岁的徐一加做爱时,夸张的叫床声一直持续到天亮,如此充沛旺盛的精力,让张灵觉得自己都老了。在《起舞》中,刘连枝和老公傅东山一到晚上就开始“叫床”,这样的声音让其幼小的女儿丢丢感到异常的好奇。在《百雀林》中,明瓦的姐夫二歪吃饱喝足后,一到晚上就与明瓦的姐姐又喊又叫地寻欢作乐。
纵观当代作家的写作,迟子建小说的雷同现象可说是非常惊人的,以至于让人怀疑她是在用自我抄袭的方式来复制写作、实现“高产”:
她的衣裳还被扯开了一道口子,没有穿背心的她露出一只乳房,那乳房在月光下就像开在她胸脯上的一朵白色芍药花,简直要把她的男人气疯了。他把她踢醒,骂她是孤魂野鬼托生的,干脆永远睡在山里算了。她被背回家,第二天彻底清醒后,还纳闷自己好端端的衣裳怎么被撕裂一道口子?难道风喜欢她的乳房,撕开了它?她满怀狐疑地补衣裳的时候,从那条豁口中抖搂出几根毛发,是黑色的,有些硬,她男人认出那是黑熊的毛发。看来她醉倒之后,黑熊光顾过她,但没有舍得吃她,只是轻轻给她的衣裳留下一道赤痕。
——《采浆果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依芙琳的话,她对我说,熊是不伤害在它面前露出乳房的女人的。我赶紧甩掉上衣,我觉得自己就是一棵树,那两只裸露的乳房就是经过雨水滋润后生出的一对新鲜的猴头菇,如果熊真的想吃这样的蘑菇,我只能奉献给它。所以这世界上第一个看到我乳房的,并不是拉吉达,而是黑熊……
——《额尔古纳河右岸》
熊不吃有着美丽乳房的女人,这种弱智的故事,只能讲给幼儿园的小朋友听,但必须明确告诉小朋友们千万别当真,否则将会发生惨不忍睹的悲剧。再美丽的鲜花,在牛的眼睛里都只不过是一堆草;再美丽的乳房,在熊的眼睛里也只是两坨肉。过分在小说中宣扬凶猛动物的善良,怀念狼、美化熊,可说是当今小说家哗众取宠,异想天开的幼稚病。
4移花接木,用复制+粘贴的方式来拼贴文字缺乏独立思考,以文字的堆积来表示自己的存在,已经成为当代文坛的普遍现象。因为缺乏想象力,创作才能枯竭,许多当红作家开始投机取巧,大量采取“新闻串烧”的方式来写作,如余华、阎连科、贾平凹、刘震云等人的某些作品即是如此。迟子建虽然不搞“新闻串烧”,却大量采用“旧闻粘贴”,把从故纸堆里翻寻出来的素材,粘贴到自己的小说中。如:
多卧两岁时,我哥哥去世了。他是为救一只蓑羽鹤死的。有年夏天,哥哥到草原来,一天傍晚,他出去散步,发现一只受伤的蓑羽鹤在河水中扑通,要沉下去的样子,他就跳到河中去救。那年雨水大,水流急,哥哥不会水,他就被激流给卷走了。草原的牧民都喜欢哥哥,我们把他葬在河边的草地上了。
——《草原》
这则故事,可说就是对东北第一位养鹤姑娘徐秀娟的故事移花接木的复制。徐秀娟勇救丹顶鹤的事迹通过媒体报道,尤其是经过歌曲《一个真实的故事》的传唱,一度广为人知。徐秀娟因为一只失踪的幼小丹顶鹤,一整天都在芦苇荡中趟水寻找,疲劳过度倒在了沼泽地里。迟子建在将这个故事写进小说时,编造得实在太离谱了:别说不会游泳的“哥哥”,就是会游泳的人,跳进湍急的河水中,照样可能是有去无回;在湍急的水流中,如果仅仅凭肉眼,通常是不可能看见一只小小的蓑羽鹤在扑腾的;这位哥哥既然不会游泳,为何要在雨水大、水流急的时候到危险的河边去散步?
迟子建小说中的许多描写,往往都缺乏原创性。如:
影片中的小姑娘救下了当年的连长,划船送连长脱离险境时,遭到日本鬼子的追击!这下好,葛一枪当真了,他扔下酒囊,抓起脚前的枪,对着银幕上的鬼子就是一枪!鬼子没影儿了,银幕被打了个窟窿,把我给心疼坏了。我责任大呀,一块银幕值多少钱呢,修复个枪眼多难呀。我停下放映机,告诉他们电影里的人都是假的,不能当真。
——《别雅山谷的父子》
这则故事明显蹈袭于电影演员陈强的那段亲身经历:他在台上把恶霸地主黄世仁演得十分真实,竟使得台下一个新战士朝他开枪;如果不是旁边的班长眼疾手快,抬高枪口,陈强就被枪杀了。
如此这般的移花接木,使迟子建的创作堕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泥潭。在她的作品中,我们往往能看到别人作品的影子。如:
我只好对安草儿说,你不要以为优莲是死了,她其实变成了一粒花籽,如果你不把她放进土里,她就不会发芽、生长和开花。安草儿问我,优莲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朵呢?
我说,总有一天会找到的,我们的祖先是从那里来的,我们最终都会回到那里。
——《额尔古纳河右岸》
以上这两段描写,是不是对《圣经》的复制呢?在《圣经·约翰福音》中,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掉,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籽粒来。”而后面一段则来自《圣经》旧约中的“创世纪”:“你来自尘土,终归于尘土。”文学创作追求的是原创性和艺术性,像这样用改头换面的方法来写小说,还谈得上真正的创作吗?
5文字不通,逻辑混乱,奇葩句子屡屡出现汪曾祺先生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迟子建虽然获得过无数大奖,但其小说的语言却始终令人不敢恭维,存在许多常用词语搞不懂、句子写不通的情况。正因如此,我在读迟子建的小说时,总是有一种疙疙瘩瘩、莫名其妙的感觉。如(文中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她满面狐疑地走了……我不放心地看了马孔多一眼,他睡得的确香,那双惯于嘲弄人的眼睛偃旗息鼓了。
——《向着白夜旅行》
传说狐狸是一种多疑的动物,“满腹狐疑”是指一肚子疑问,而“满面狐疑”则根本就不能表达这样的意思。“偃旗息鼓”原是指放倒军旗,停敲战鼓,后比喻停止某种行动。睡觉闭上眼睛,怎么称得上是偃旗息鼓?
天上要出大事故了,而这事故的发生地就在我的出生地,这真让人惊喜又令人忐忑不安。
——《观彗记》
“我”对“事故”感到“惊喜”,这并非是真的幸灾乐祸,而是因为作者对“事故”一词一知半解。所谓“事故”,是指意外的损失,或生产、工作上发生的灾祸,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等。这里的“事故”,说成“奇观”更合适。
她带给他的仇恨和屈辱也渐渐如水中的冰块一样分崩离析。
——《逆行精灵》
“分崩离析”出自《论语·季氏》:“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形容国家、集体或组织的分裂瓦解。“崩”表示倒塌,“析”表示分开。冰块在水中是渐渐融化的,那过程,哪里谈得上是倒塌?
“这人也真是个缘份,我跟了老爷这么多年,不养不生的,现在依了另外一个主,反倒是有了,我可真没想到!”
他很勤快,除了把他份内的活干好,还帮着其他佣人做些杂事……
——《旧时代的磨房》
“缘分”和“分内”都属常用词,但就是这样一些常用词,却经常将许多当红作家绊倒。他们往往分不清“分”与“份”的区别。类似的情况还有:莫言把“流火”当成是天气炎热,贾平凹称自己为“寡人”,还觉得是非常谦虚。如此洋相百出,当代作家们拿什么去跟鲁迅、沈从文、张爱玲等现代作家比?
齐如云不漂亮,但她肤色白皙,身材俊美。好的肤色和身材,天生就是女人的一双“招风耳”,她也因此比面容姣好的女人要引人注目和耐人寻味。
——《起舞》
肤色和身材是一双“耳朵”(招风耳),这比喻,可是够荒唐的了。这还没完——作者明明是想夸赞齐如云。却又用了“招风”这个词。在汉语中,所谓“招风”,是指惹人注意而生出是非。如此词不达意的表达,可说是典型的自相矛盾。
等到想起它们,有一些已垂垂老矣,早已过了食用的最佳期。
——《门镜外的楼道》
“垂垂老矣”是指人的年龄渐渐老了,它与食物是否过期可说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领条再一次回头看了看死狗,现在它身上的皮毛已有被拖烂的地方了,这段俯首贴耳的路途使它面目全非。
——《索罗河瘟疫》
作者在这里根本就没有搞懂“俯首帖耳”究竟是什么意思,不然,她就不会把“帖”写成“贴”。既然这条路都“俯首帖耳”(被驯服)了,何以又会使领条的狗面目全非?
你们该去找教堂的就去,该找队伍的就去找,男孩子不能这么没出息地一辈子窝在这两亩三分地上,现在也没那么多好地可种了。
——《伪满洲国》(上)
“一亩三分地”是一句约定俗成的成语。满族原是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清王朝建立之后,为了及时了解农时,熟悉节令,每年惊蛰时节,皇帝会从正阳门乘龙辇到先农坛耕地,表示普天之下该种植五谷了,并以此显示皇帝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先农坛里这块面积为一亩三分的“皇帝亲耕地”,就被人们引申为个人的利益、势力范围,而形成了“一亩三分地”这句成语。迟子建把“一亩”扩张成“两亩”,显然是不懂它的来历,也不知道成语是不可擅改的,就像不能把“半斤八两”改成“半斤五两”一样。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囫囵吞枣地读书,匆匆忙忙地写作,确乎已经成为当代作家的一种“新常态”。迟子建小说的“痼疾”,其实也是当代许多当红作家的通病和常见病。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大都不把这些病放在眼里,以为只要批评家们不说,就可以一直扛下去。
(《文学自由谈》2018年第5期)
双月刊 · 单月27日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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