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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锦 | 华中大社科学报“法学经纬与政治纵横”专题文章

华中大社科学报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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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经纬与政治纵横”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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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治理念下平台经济的税收征管挑战与治理优化

欧阳天健


平台经济的诞生对传统税收治理体系造成了较大的冲击,由此产生的滥用核定征收等问题导致税基的侵蚀与平台的无序扩张,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资本的逐利性与平台公共性之间的矛盾,加之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和我国征管体制的滞后性更加放大了此种矛盾。在新经济业态发展的过程中,冲突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顶层制度优化时应凝聚共享共治的共识,充分利用好平台企业“规则制定者”“信息收集者”“内部管理者”的角色定位,积极引导平台制定软法规范,开展税收合规,督促平台经济的参与者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同时,通过《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完善平台企业的协力义务,促使其深度参与平台税收治理过程,以真正落实平台税收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工具化与去工具化:数字平台公共性的发展异化及矫治

冉隆宇


技术赋权的再中心化和治理赤字的补足需求共同催生并发展了数字平台的公共性特征。准公共权力、公共利益、公共空间构成数字平台公共性的核心要素。然而,数字平台私利性对其公共性的“驱使”引发滥用公共性的“显性”工具化和诱导个体行为的“隐性”工具化,进而导致经济层面竞争失序与社会层面数字不平等的异化隐忧,实质则是数字平台私权力内在张力之结果。针对该问题,一方面,应当在明确数字平台私利性和公共性共生共进基本关系的基础上,强调衡平二者的现实张力;另一方面,需要健全数字平台的内部治理与外部约束机制,引入准公共承运人的约束性义务。


数字内容平台滥用市场力量的反垄断规制分析

詹馥静


数字内容平台的市场力量不仅来自平台生态系统中由规模经济、双边市场、网络效应和用户黏性等经济特性构建的天然市场壁垒,还源于内容产品的差异化属性以及海量版权集聚所形成的市场进入障碍。相比于市场份额等结构化要素,数字内容市场的竞争特点、进入壁垒和数字内容平台掌握版权资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平台对上下游版权市场的控制能力等非结构化要素,是评估其市场力量更为关键的考量要素。利用版权内容产业链上的特殊地位和渠道优势,数字内容平台可能对上游版权方或创作者施加不公平待遇、对中游竞争对手进行转授权限制、对下游版权使用者或终端消费者苛以各种使用限制。因此,应当引入数字内容生态监管的整体规制理念,结合版权要素应用场景以拓展现有滥用行为类型,并根据产品差异化理论细化竞争损害的分析维度,探索针对数字内容平台滥用市场力量的有效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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