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方法:
药事网公众号对话框中输入“天津”即可,下载提取码请见页面底部。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优化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各医疗机构应根据《目录》,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X”为非基本药物),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和循证证据充分等遴选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目录》内的抗菌药物,各医疗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上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原则上禁止下调管理级别。各医疗机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模板见附件2)的备案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于7月15日前将辖区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报市卫生健康委。二、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考核和处方权管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强化医师、药师、微生物检验人员、感控管理人员等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的带动帮扶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管理,指导基层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药学服务同质化。四、《目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津卫医政〔2012〕396号)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方法:
药事网公众号对话框中输入“天津”即可,下载提取码请见页面底部。
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
《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
《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
《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和扣分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管理遏制耐药工作的通知》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2019年超说明书用药目录》
《201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药品管理法全文+对比解读》
《癌症疼痛管理药学专家共识》
《全国及各地慢性病政策汇总》
《血脂康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中国药学会医院用药监测报告》
《2020年卫生领域大型政策文件汇总》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药监局修订头孢呋辛药品说明书》
《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
《质子泵抑制剂优化应用专家共识2020》
《黑框警告-阿米卡星注射剂修订说明书》
《临床重症与药学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
《中国临床合理补充叶酸多学科专家共识》
《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
《湖北省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8部门联合发文!药师在互联网多点执业文件》
《202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
《北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中成药处方点评共识报告》
《预防使用质子泵抑制剂及处方精简专家指导意见》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谈判药品中抗肿瘤药物和免疫调节剂调整情况》
《关于执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载提取码:acg9
戳原文,看药事网全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