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三权和流向就敢买储蓄险?
被保人——保单的生存金
受益人——保单的身故金
3⃣️ 保单属性不同,拥有使用权的角色也不同
比如年金险,它以被保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被保人活着时候,每年给予生存金。刚刚上面有说,生存金是被保人的,由此可以看出,年金险的使用权是归被保人所有的。
而增额寿会复杂些,它会涉及到两种场景。
一是触发保险责任:被保人身故,触发身故金赔付,从这个角度来说,增额寿的使用权属于受益人。
二是主动操作减保或退保,获取现金价值,那从这个角度来看,增额寿的使用权又归投保人了。
PS:发现没?增额寿的被保人是没有任何保单权利的。
4.保单架构后期还能修改吗?
在投保人同意的前提下,投保人和受益人后期是可以变更的。
但通常不允许变动被保人。
大家注意到没,保险类资产的流向并不单纯指现金流向,而是所有权的流向。
钱最终花到谁身上,保险干涉不了。
储蓄保险能确定的是钱给谁,并不是钱到底怎么花。
而这个流向是保险责任和法律共同赋予的。
保险责任所带来的流向是「自动」完成的。
比如年金险,到了约定的时候,会将年金转入被保人账户,保单资产从投保人➡️被保人的过程是自动触发的。
比如增额寿,如果被保人身故,保单资产将会完成从投保人➡️受益人的流向,这也是由于触发保险责任后带来的流向变化。
这些都是由条款规定好的,白纸黑字写在保险合同上的。
但是增额寿的减保或退保,却不是保险责任里面的内容。
它的保险责任里通常只包括身故/全残保险金。
现在大家之所以把它当作储蓄保险,并不是它的条款里有相关规定,而是因为它后期的现金价值极高,可以通过退保或者减保这样的保全操作来获取它的现金价值。
要不要做减/退操作,什么时候操作,减多少出来,都不是保单条款所规定的,而是由个人意愿决定。
减/退出来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又归投保人所有,所以这个投保人➡️投保人的流向是保全操作+法律共同完成的。
所以只要规划好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让保单设置得当,就可以提前预定保单资产未来的流向,降低这笔资产被侵占的可能性。
保证哪怕物是人非,这笔资产也可以按最初的意愿来执行,也这是储蓄类保险与其它金融工具最本质的不同,但却被太多人忽视了。
其实【年金险】还相对好些,大部分朋友都知道是被保人领取年金,想让谁领钱就让谁做被保人。
所以若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被保人更像一个工具人的角色,保单无法给被保人带来实际意义上的保障。
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想好具体的应用场景,想好保单中的资金到底是什么流向,而不是想当然,觉得想给谁钱就让谁做被保人。
比如都是想给孩子留钱,选年金险的话,因为流向明确就是给被保人的,只要保费交完了,哪怕投保人不在了,也不耽误保单流向,孩子作为被保人依旧可以领钱。
但如果孩子做增额寿的被保人,就没有这个效果了,所以假设你买增额寿目的是给孩子留一笔钱,更适合的做法是自己做被保人,孩子做受益人。
我也曾遇到不少把增额寿的投保人给设置错了的案例,原因都是因为他们以为增额寿的被保人是可以从现金价值里面取钱的,阴差阳错下,让自己做了被保人而不是投保人。
好在投保人后期也是可以变更的,在原投保人同意的前提下,都还有修正机会。
大家如果看到这篇文章,不妨也重新审视下自己之前的保单架构,想想这样的设置是否与会自己的初衷相悖。
如果发现需要变更,也不要有拖延症,觉得反正都是可以变更的,不急于一时。
但,一是人心易变,现在能顺利解决的事,就不要拖到关系不好的时候再去协商,以防狗血剧情,负面案例👉讲故事|前夫把我的保险全退了
二是世事无常,如果原投保人身故了,变更新投保人会涉及一个问题,就是需要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们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不然这份保单就会作为原投保人的遗产进行分配与继承。
D.张三做投保人,娃做被保人,妻子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