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淮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已全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据悉,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在筹备中。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单位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培育破产管理人队伍。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人职责,明确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发现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时依法提请法院移送侦查的职责,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名册制度、管理人选任机制和管理人报酬制度,积极开展管理人履职能力培训工作,支持和推动管理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考核和动态监督管理,督促管理人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今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也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通知》要求,协调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管理和培育,推动建立省级管理人行业协会,实现管理人自律管理。为此,省司法厅立足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年”任务要求,创新思路、拓展载体、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各地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作用,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全省有效组织开展破产业务专项培训15次,鼓励、推荐有资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处置,依法依规通过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引导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促进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充分发挥了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据悉,1至6月份,全省已办理破产与重组案件1715件,为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