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院长徐家新:法官与律师要“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睦相处”
6月17日,吉林省高级法院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律师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律师界的沟通交流,推动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16位吉林省内律师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吉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吉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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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中央政法各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文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律师的协调沟通,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为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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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新强调,要努力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
要坚持“和衷共济”,互相支持、凝聚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更好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共同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服务保障吉林振兴发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坚持“和而不同”,互相监督、互信互重。在诉讼活动中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法官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提供方便,律师要自觉服从司法机关工作安排,支持法官依法履职,共同维护诉讼秩序。要坚守底线、正常交往,做到“堵后门、开前门”,公开透明交往,共同维护司法廉洁,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法院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同时要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健全完善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筑牢法官与律师间的反腐“防火墙”。
要坚持“和睦相处”,加强沟通、良性互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沟通机制,加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搭建多渠道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等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拓展合作空间,推动人才交流。
张毅在讲话中强调,近年来,吉林省着眼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法官和律师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合作交流的形式更加多元、内容更加广泛,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在进一步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规范关系中,要着眼共同法治追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合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着眼法治吉林建设,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和监督管理,使广大律师能够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作用,与法官、检察官等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法治吉林建设。
会议由吉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主持。
吉林省法院院领导于兵、任笑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林松,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孙晓标及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字:王洁瑜;摄影:白桄
来源:吉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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