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吴焱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芮铭珍(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郑之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静(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荣艳(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洪彦(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于元祝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朱绚凌(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周建飞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潘伟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夏雯(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衣硕朋(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王静(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斌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王丽(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夏文浩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熊文超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吴建坦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邵静娟(女)、周明(女)、骆菊杰(女)、程媛(女)、谢斌、窦开(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米庆光、孙肖(女)、张维超、赵璐瑜(女)、柳林(女)、戴维扬、王启洽、张巧玲(女)、陈久荣、林顺英(女)、金鑫、周传植、胡雪芬(女)、徐子敬(女)、徐天兵、章耀辉、黑长保、滕宏清(女)、颜珺婷(女)、潘振飞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朱世珍(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毕艳红(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李彬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沈菁(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唐栋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孙程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童德清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于震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岳奇志(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钱国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吴刚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沈炜、周广滨、吴霞(女)、崔宵焰(女)、钱建国、徐一(女)、吴红(女)、蔡甜(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来源:南京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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