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重磅!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2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通知指出,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据悉,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始于司法部2002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
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2020年11月1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8日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新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并没有实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的制度规定。
【律媒智库】注意到,除北京外,天津等地也相继发布类似通知。
你看到通知了吗?
【相关链接】
教育部、司法部:15所高校将启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
这14家律所业务收费超千万,扬州发布律师行业2020年发展报告
联系小编:lmzk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