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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律师人数5万+!江苏发力实现“律师大省”到“律师强省”的跨越

懂律师的→ 律媒智库 2022-10-06

近日,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律师行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江苏律师律师总数稳步增加,年均增长2500人左右,到“十四五”期末,全省执业律师超过5万人,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居全国前列,形成与依法治省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25年,使江苏律师行业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法治需求相适应,实现“律师大省”到“律师强省”的跨越。

具体目标

01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在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的有效性、党建工作与行业发展的融合性,全行业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律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执业尊荣感、责任感全面提升。

02   人员素质整体优化

律师总数稳步增加,年均增长2500人左右,到“十四五”期末,全省执业律师超过5万人,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居全国前列,形成与依法治省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协调发展的格局。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培养一批能够熟练办理国际贸易争端、境外投融资业务的涉外律师队伍,知识产权、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会计审计等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初具规模。全省律师队伍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25%以上,具有律师高级职称的达到800名以上,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达到400人以上。

03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内生动力、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发展优势进一步彰显,律师行业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的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产业链、数字经济现代产业的能力显著提高。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益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四五”期末,年度办理业务达到120万件,争取突破125万件。

04 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方向不动摇,到2025年,特大型律师事务所达30家左右、在特定专业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达50家左右,在全省形成5个左右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力争打造1至3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集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要素吸附能力显著增强,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

05 执业环境不断优化

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听取意见等权利保障机制持续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机制运行进一步规范。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推进,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关系基本建立。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快落实律师行业财税和社会保障政策,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青年律师、老律师、困难律师等特定群体的激励关怀帮扶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06 管理制度持续健全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的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协会挺在前面的投诉查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的机制有效运行,律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服务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任务举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江苏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推动律师事务所政治教育常态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培训的首课、主课和必修课,引导广大律师学深悟透,争做捍卫“两个确立”的表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落实律师行业党委各项制度,强化律师行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律师队伍意识形态教育管理,从严查处党员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引导广大律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意识形态各种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敢于亮剑发声,坚决抵制不良思想观念的影响和侵蚀。

2.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机制,完善组织部门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对同级律师协会工作领导的作用。优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置,着力加强联合党支部和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完善“四同步”工作机制,实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所建,持续推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律,立足律师行业特点谋划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推广网上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用足用好党建信息化手段,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各个环节。

3.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新要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律师执业全过程。组织开展“先锋领航”主题活动,设立律师事务所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律师立足岗位作贡献,鼓励党员律师模范带头参加法律援助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书记项目”,推广党员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创新做法,不断强化律师党员身份意识。加强律师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制定律师党员发展规划,推动实行律师行业党员发展计划单列。关心党员律师的政治成长,加大从党员律师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力度,优先推荐党员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拓宽党员律师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激发广大律师见贤思齐、奋发有为、争先创业的工作热情。

4.强化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副书记,足额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建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及工作交流活动,加强履职情况考核,重点解决挂名指导、有名无实等问题。多渠道保障律师党建工作经费,协调税务部门将党建工作费用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通过党费全额下拨、协会会费补助等方式,解决部分律师事务所党建经费不足的问题。加强党建工作考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十四五”期间实现规范化考评全覆盖。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省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5.促进法治江苏建设。推动全省广大律师努力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完善律师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推荐优秀律师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畅通律师参与立法协商、参政议政渠道,培育一批在立法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人才。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以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机制,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积极推进律师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党政机关决策法治化水平。推动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在司法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代理申诉、认罪认罚从宽试点、企业合规试点等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常态化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与司法机关共同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6.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我省“一带一路”交汇点、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助力打造高能级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着眼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打造10个具有示范引领性的产业链法律服务品牌,努力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生态系统。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完善“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加大“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力度,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加强企业科技创新保护,建成全要素、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业务示范律师事务所。加强破产业务建设,完善破产管理人自律管理,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7.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拓宽律师参与省域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律师进网格、进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积极协助防范化解大型企业债务、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非法金融、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法律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将律师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各级应急预案,加强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推动突发事件依法妥善处置。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主动承担民法典宣传等普法任务,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组织律师主动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通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8.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律师行业大力弘扬“执业为民”的价值导向,树牢人民律师的初心使命,推动将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法,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工程,努力让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针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常态化公益法律服务机制,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特殊群体减免服务费用制度,加大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困难家庭、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法律帮扶力度。继续深化“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法律扶贫等公益活动,创新拓展“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在线服务、远程服务、预约服务。加强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建设更多面向社会、直面群众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打造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律师队伍

9.强化规范管理。依托律师管理智能化平台,完善网上日常巡查督查机制,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系统登记统一赋码制度,实现律师办案全过程监督。落实律师惩戒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投诉查处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理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发布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健全实习人员品行审核机制,探索建立新执业律师三年内行为规范考核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人员聘用、收案收费管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市、县律师管理工作力量配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高律师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10.加强重点领域监督。贯彻落实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细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负面清单,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严肃依法处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充当司法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法院、检察院建立离任人员申请执业、办理案件等身份核验系统预警机制,严格离任人员从业限制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有关规定,引导律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慎公开发表意见和评论。健全律师行业收费管理制度,规范风险代理收费行为,强化收费价格备案管理,建立收费争议律师协会快速调解机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规范律师事务所设立、管理,防范和纠正律师事务所过度商业化、趋利化运行倾向。

11.完善诚信执业长效机制。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在律师行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广使用新版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行业服务质量监测,提升律师行业群众满意度。以信用数据为基础,深化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推广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律师执业诚信等级评价、守信联合激励、执业“黑名单”等制度,研究制定律师行业信用修复政策。加强与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对接,发挥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作用,积极构建跨地区协同、跨部门联动的守信、失信惩戒制度,规范律师不良执业信息披露制度,营造律师诚信执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营造律师良好执业环境

12.完善保障律师权利制度机制。深入落实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有关规定,逐步扩大“调查令”在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律师会见权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硬件建设、推行远程视频会见等多种方式,满足律师会见需求。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立健全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机制,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质证权等执业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律师维权程序规定,发挥律师协会维权中心作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律师人身权利保护,提高律师执业安全意识,完善律师事务所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律师维权快速联动机制作用,建立维护执业权利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合力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到位、不全面、打折扣等问题。

13.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透明化协作互动机制,合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的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关系。推进职业平等互尊,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听取律师意见机制,及时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引导律师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杜绝虚假诉讼、虚假陈述及消极诉讼,共同维护诉讼秩序。强化业务交流协作,联合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重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活动,定期组织同堂业务培训研讨,加强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律师协会的交流协作,共同提高法律理解和应用能力水平。建立互评互议互督机制,通过对表彰人员相互征求意见、开展职业素养互评、选派人员加入各自委员会等方式,多渠道完善双向互评机制,促进互信规范合作。

14.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全面深化律师行业“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律师执业审批流程,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探索实施“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标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方式,推动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制度机制,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制定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会计制度,推动实现律师事务所对党建工作经费、公益法律服务经费进行税前扣除,提高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费、业务推广宣传费等项目的扣除限额,简化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增值税免税手续。协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针对法律咨询类企业名称误导群众、超范围经营、以律师名义执业等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外部环境。

(五)深化改革发展,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15.优化省域律师行业发展布局。提升法律服务产业集聚示范效能。结合江苏城市群空间形态、区域发展协调联动和产业体系协同创新等特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良性互动,加快构建高地引领、辐射带动、集聚示范的“两核三圈”现代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南京、苏州律师行业发展核心城市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南京、苏州对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打造现代法律服务业标杆城市,在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创新创优,在对外联营合伙、打造法律服务产业园等方面承担更多战略任务,推动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扬子江城市圈律师行业聚合度,推动宁镇扬、苏锡常泰律师行业一体化发展进程,深化市域律师行业区域合作发展。推进沿海经济圈律师服务业发展,支持南通、盐城、连云港做强海商海事、国际贸易、物流运输等特色涉外业务。加强淮海经济圈律师行业协作,放大徐州在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优势,支持宿迁、淮安抓住数字技术变革发展机遇,在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领域打造法律服务新样板。积极推动县域律师行业均衡发展,完善苏南苏北结对挂钩、互助共建平台,引导规模所设立县域分所,加大县域律师人才培养力度。

16.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增强我省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创新引领力和辐射带动力,按照“规模所、精品所、专业所”的梯次布局,实施“名所引航”工程,形成一批能够引领行业发展、具有区域竞争优势、专业特色明显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合并、混业经营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整合服务资源、加快人才引进、重构业务领域,打造培育一批能够与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相竞争的本土知名律师事务所。健全品牌化律师事务所质量标准体系,创新服务品牌培育模式,营造良好的品牌标准化发展环境。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地方政府开展律师事务所品牌培育和塑造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构建服务产业集聚示范区,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载体,提升法律服务集聚区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力。加强对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律研究和政策扶持,进一步规范中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引导我省大所、强所及专业所面向中小律师事务所共享发展资源,激发中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活力,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生物医药、物联网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单项冠军”。

17.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着力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使用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各单位探索实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统筹使用、分类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试行设立首席公职律师或首席公司律师职位。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制度,每年保障至少参加一次脱产培训。进一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依据业务特点建设细分领域下的专业调解机构,到2025年,在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海商海事等专业领域推动设立60家以上专业律师调解机构。探索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推动形成以律师职称评定、律师事务所评级、律师行业评比表彰、年度执业检查考核和律师信用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评级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强化评用衔接,提高评级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审判阶段普通程序案件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律师参与向简易、速裁程序和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延伸,提高刑事案件律师参与辩护率,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18.推进律师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江苏律师管理系统3.0”建设,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引领和带动律师行业发展。发展律师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重点领域数据库,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鼓励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科技”工程,不断创新服务业态和运行模式,拓展新型服务场景,优化服务供给。建设具有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平台,实现党建工作数据实时汇聚、党务管理在线运行、党员活动在线开展,推动律师行业党建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律师执业监管平台与法检相关系统的无缝对接,通过数据实时更新、动态比对预警,加强律师执业全面监督。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平台功能,为律师网上办理立案、阅卷、会见、尽职调查、电子送达、办案进度查询等业务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律师维权在线申请、办理、答复,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内部管理提供线上案管功能。建立健全实习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实习人员申请、审核、管理、考核程序,健全实习人员投诉惩戒功能,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能力等在线教育培训服务,与律师执业许可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一键申请许可。

(六)推进涉外律师工作,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

19.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引导律师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特点、宗教习俗、劳工标准、安全审查等问题的研究分析,广泛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有针对性提出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和公民在海外最大限度预防风险、避免损失。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我省企业、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主动与“走出去”企业以及各类涉外服务平台建立紧密型联系、开展贴身式服务。支持、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通过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与境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等方式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健全国际化、信息化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5家以上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5家以上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江苏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与5家以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与省内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

20.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五个有”工作要求,推动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克服疫情影响,尽快投入实际运行,不断加强对新形势、新情况的研判,及时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强化国别法律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加快中心与海外园区、商会、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融合发展,用好国际友好城市、对外友好协会等新平台,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远程协作和资源共享,引入远程视频公证、国际仲裁等法律服务产品,实现服务供给的多样化。深度融入当地政府和社会,加强与当地法律界、经济界的对话沟通,讲好中国故事,当好桥梁纽带,努力打造法律服务产业新蓝海。

21.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争取将涉外律师人才培育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规划,研究制定涉外律师行业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明确培养规划和培养目标。进一步创新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与高校开展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合作以及长效双选机制,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出台激励措施,进一步畅通江苏律师走向国际舞台的绿色通道,鼓励支持优秀涉外律师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提升我省律师在国际法律事务处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氛围,推动各级政府在涉外采购、外包服务、国有企业境外投融资和涉外经贸活动等重大项目中,注重聘请我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探索、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顾问,增强律师事务所办理国际法律业务的能力水平。推进政府外事、商务等涉外部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涉外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提高政府部门涉外决策的能力水平。

22.提升江苏涉外法律服务影响力。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律师协会、国际调解组织、国际仲裁机构的业务交流,搭建帮助江苏律师“走出去”的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对接平台。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和安全稳定,聚焦“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目标定位,深化自贸区法律服务合作交流,做优做强江苏自贸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在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集聚法律服务资源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加快涉外服务品牌化发展战略,定期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努力培育50家左右在涉外业务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

(七)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提升自律管理水平

23.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将律师协会建设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行业自律组织,不断提高律师协会在律师行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规范和加强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建设,发挥“两委会”在促进业务交流、推进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各委员会的履职监督。完善律师协会会员服务管理、业务培训、对外交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制度,完善律师协会人员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4.增强履职服务能力。把服务律师作为律师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律师协会建设成为“律师之家”。建立健全反映律师行业诉求的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权益保障、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困难,推动解决影响律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实际问题,关心广大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让广大律师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强化律师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和理事、监事、代表的履职考评,倡导树立实干兴会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律师协会在服务律师上多办实事,在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上多出实招,使律师协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5.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制定完善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听证处理、复查申诉等工作程序,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有投诉必受理、受理必调查、违规必惩戒、处理结果必回复。建立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惩戒信息。完善律师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以及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严格实习合格条件,确保实习质量。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活动的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实现对律师执业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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