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45天,53岁“公职律师”领到“律师执业证”
江苏省司法厅4月中旬公布的《2021年江苏律师工作大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江苏共有公职律师6322名、公司律师1219名。
【律媒智库】初步推测,目前全国公职(公司)律师总人数在10万左右。
关于公职(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身份相互转换的问题,经常有人咨询小编。其实,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实际操作层面,两者的转换非常简便。
近日,小编听说一位53岁的法规处长、公职律师退休后,仅用45天时间就领到了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2022年1月4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免去卞为民同志的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注:2018年,卞为民申领了公职律师工作证。)
——2022年1月26日,泰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委员会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卞为民等3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2022年2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准予卞为民在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22018……,执业年限3年。)
在江苏,像卞为民这样从公职律师转换为社会律师身份的,已不是第一位,加上江苏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所以,转换的各项手续和流程都非常顺畅。
公职(公司)律师转换为社会律师需要哪些条件呢?
其实,司法部和江苏省司法厅相关规定早已明确。
司法部规定第十一条 担任公职律师满三年并且最后一次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的人员,脱离原单位后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的,可以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后直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颁发社会律师执业证书,其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担任公司律师满三年并且最后一次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的人员,脱离原单位后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的,可以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后直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颁发社会律师执业证书,其担任公司律师的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
江苏省司法厅规定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职(公司)律师转为社会律师的条件和义务。
《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公职律师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社会律师执业,无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担任公职律师满三年;
(二)最后一次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
(三)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考核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其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公职律师因工作调整到其他单位继续担任公职律师的,担任公职律师的年限累计计算。
《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公司律师离职后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社会律师执业,无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担任公司律师满三年;
(二)最后一次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
(三)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考核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公司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其担任公司律师的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公司律师因单位调整变更执业机构的,其执业年限累计计算。
公职(公司)律师转为社会律师,还有一些注意事项。比如,
《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公职律师转为社会律师的,应当履行对单位内部信息、涉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原单位任职期间获得的重要信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和处理中接受原任职单位对方当事人的委托。
《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公司律师转为社会律师的,不得利用原单位任职期间获得的信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和处理中接受原任职单位对方当事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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