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履新”宿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
7月15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衡阳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市委书记王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海红主持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
衡 阳,男,汉族,1969年5月生,在职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执行裁判庭、执行局、宣传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基建办公室。
金 飚已于5月31日被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上,王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宿迁法院系统取得的工作成绩。他说,本次干部调整,是省委着眼宿迁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宿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市委相信,衡阳同志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市法院领导班子和法院系统干部职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新业绩,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王昊对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强化政治引领,更加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强化担当作为,更富成效服务中心大局;强化改革创新,更深层次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司法为民,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强化队伍建设,更高标准铸造法院铁军。
宿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海红主持会议。
衡阳表示,到宿迁中院任职,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监督指导下,在中院历任领导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上,认真落实市委王昊书记讲话要求,锚定“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目标,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强担当,深化改革破难题,以身作则促廉洁,全力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加快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宿迁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综合:宿迁市中级法院、省人大、省委组织部、南京市中级法院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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