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仲裁委实习,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懂律师的→ 律媒智库 2023-08-25


今年4月,作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徐荣荣获得首批在扬州仲裁委实习的机会。四个月时间接近尾声,她说——

当时的我,可能正如扬州那美得让人有些微醺的季节一样,不知道自己在这次实习中会经历些什么,能从这次实习中学到些什么。光阴寸隙流如电,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空气都发烫的季节了,在扬州仲裁委的实习也接近尾声。

今天,我们推荐她的实习体会,告诉你在仲裁委实习有什么不一样。




仲者,中也。这是《说文解字》对于“仲”的解释。

从字面上看,仲裁就是居中裁判,是一项中立客观的裁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相较于诉讼,更加的高效便捷、保密性更强。

我在来扬州仲裁委实习之前其实并没有接触过经济仲裁案件,对仲裁委的了解还停留在理论层面,一般当事人对法院的熟悉度也远超仲裁委,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真真切切了解到仲裁不同于法院的地方,也更深刻地了解仲裁的优势。

在扬州仲裁委实习的前期,我主要是在徐老师的指导下参与仲裁前咨询调解、协助处理立案手续、送达、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材料、进行各项记录、寄发文书、核对文书、整理归档等仲裁类事务辅助性工作;同时还参与调查研究、接待来访、各项活动等综合类事务辅助性工作。

仲裁委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的选择,某种程度上有一点像服务者和顾客之间的关系,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可以说是春风细雨,非常细致周到。

进入扬州仲裁委的大厅,有咨询台提供咨询,有专门接待的地方,还有饮水机和茶水吧台,同时还提供电脑及打印机。

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工作人员会尽可能当场审查,材料不全的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材料没问题的符合仲裁受理条件的会当场受理,尽可能给当事人提供方便。

今年以来,扬州仲裁委的受案量大幅上升,但还需要积极探索扩大仲裁影响力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以及企业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委工作人员也会经常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会协会,宣传仲裁优势作用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我曾作为随行人员跟着仲裁委朱老师到访某行业协会宣传仲裁,在宣传过程中也发现企业老板对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区别存在困惑,这次宣传让其知道仲裁这一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优点。


我也曾跟着仲裁委朱副秘书长走访法院,探索如何将法院案件分流到仲裁委并持续推进。


当然,这次仲裁委和律协共同推进的这次实习活动,也是扩大仲裁影响力的途径之一,让律所或律师在以后办理案件之前会考虑仲裁这一纠纷解决方式。


我以后如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为顾问单位制定格式合同的时候,因为仲裁的种种优势,可能就会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而这在我来仲裁委实习之前对仲裁委没有这么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都不太会考虑的。


在扬州仲裁委实习的后期主要工作是在立案大厅咨询台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也是我目前在做的工作。

我之前作为律师也有在扬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院值班,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但这是第一次长期坐班提供法律咨询。

自从我坐班提供法律咨询以来,主要包括三类咨询。

第一,咨询怎么申请仲裁的,这样的人其实占得数量不是特别多,可能也和选择仲裁的单位或个人通常会委托律师有关,他们的委托律师直接就把材料准备好了,但也有那种完全不懂怎么仲裁该怎么表达自己仲裁请求的当事人,这时候立案指导就非常有必要了。有一次有一个小姑娘来申请仲裁,就带了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我花了两小时给她辅导指导,问她仲裁请求是什么,指导她仲裁申请书怎么写,需要如何准备材料等等。

第二,有非常多数量的当事人来这里咨询有关工伤赔偿、劳动报酬之类的劳动纠纷问题,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这类咨询,当事人会非常不理解明明是仲裁委为什么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这充分显示了非专业人士对一般仲裁和劳动仲裁的认知缺位。

第三种就是和仲裁完全无关的法律咨询,有不少当事人看到仲裁委设置了专门的法律咨询岗,就过来咨询她们遇到的法律问题。还记得我第一次坐在这个位置上过来咨询的就是两个互相搀扶着走进来的老奶奶,咨询我遗嘱订立有关问题,他们相携离去的时候一直在不停感谢我,嘴里念叨着这个咨询岗位真的挺好的,那一刻我心里油然而生作为一个法律人使命感和自豪感。同时,听着她们特别坦然的谈论自己身死之后怎么分配遗产,还有一种恍然,原来死亡竟是如此寻常的事情啊,这也算是和当事人之间的彼此成就吧,她们从我这里了解了法律知识,我从她们的咨询里思考了人生。

扬州仲裁委大厅的展示墙上挂着清代何启的名言,“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这既是对仲裁内核的注解,也是我在以后的职业生涯里所必须要坚守的。

来源:扬州仲裁委

【相关链接】

新修订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5月1日起施行(附权威解读)

不少于1000人!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故意提交虚假证据,律师被停止执业一年

风险代理收费超出标的额的30%,司法局罚单来了!

美女律师陈烈:我把青春留给了亲爱的连队,连队给了我勇敢和智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