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私人账户收费,一家律所“逃避缴纳税款”被罚

关注律师的→ 律媒智库 2023-08-25

因为未对挂靠律师取得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近日,广东一家律所被当地税务部门以“逃避缴纳税款”为由,罚款2.388502万元。

这份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的处罚决定书(佛税稽罚〔2022〕 32 号)显示,广东KG律师事务所在2017-2019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合同费用629,000.00元(含税)。该部分收入没有入账,没有开具发票,没有申报纳税,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2017-2019年期间,存在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该所利用七位律师(包括四位合伙人律师和三位挂靠律师)的私人帐户收取合同费用合计629,000.00元,其中通过合伙人律师收取516,000.00元,通过挂靠律师收取113,000.00元。该所未对三位挂靠律师取得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对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共17,019.47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6,865.55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相关链接】

财政部《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印发 |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个税”核定征收!财政部、税务总局:严禁地方违规制定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江苏一市律协发布:“小规模纳税人律所”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律师行业税收政策适用,税务局正式答复来了

有效降低律师实际税收负担,海南税务局正式答复了……

违规风险代理、私自收费50000元,停止执业三个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