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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证!一律师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刚刚,北京市司法局公布一起律师因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司(罚决)〔2023〕6号)。
2022年12月29日,北京市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某某因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法定上诉期内,郝某某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2023年1月28日,北京市司法局收到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豫0481刑初357号〕,反映郝某某因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并2023年2月22日立案调查。
2023年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当日向送达了《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郝某某明确表示不陈述、不申辩,不要求听证。法定期限内,北京市司法局未收到其要求听证的材料。
2023年4月24日,经北京市司法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郝某某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规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郝某某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司法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律媒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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