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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起,江苏扬州两级法院向立案申请人提供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导读
继无锡、连云港之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宣布:全市两级法院将于8月21日(下周一)起向立案申请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详细内容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立案当事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品质,便利当事人立案,节约诉讼成本,全市两级法院将于2023年8月21日起向立案当事人增设查询全国户籍人口信息诉讼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案件立案需要,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
二、立案申请人可通过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立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在网络立案平台上传申请材料等方式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
三、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由法院立案部门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并经市中院立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委托公安机关进行查询,采取专人审批、专人送达、查询留痕、书面答复、留档入卷等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四、立案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人口信息时,需如实填写《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并附相关立案材料。
五、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二)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
(三)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
(四)无法提供被查询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导致无法提供被查询对象唯一确定信息的;
(五)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7日
素材来源: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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