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招聘专任教师80人公告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第七师范学校,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永州市零陵古城中心,背靠西山,潇水、湘水、愚溪三水绕校而过,山青水绿、空气清新,周围遍布名胜古迹,出闹入静,适宜居住和做学问。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厚,工作生活条件好。学校为全体教职工提供校内住房,不仅环境好、治安好,还节省了乘车时间以及交通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等。学校设有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服务。校园内网络和wifi实现全覆盖,可终年免费上网。工作日学校提供免费中餐。幼儿园位于校内职工宿舍圈内,环境和设施全市最好。校园内体育文化设施齐全,面向职工和家属开放。目前,学校正向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师德师风败坏、学术不端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1、附件2。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http://huse.edu.cn/)和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http://rsc.huse.cn/)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1月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陆我校在线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powersi.com.cn: 5010/ky/person/WebShow)注册账号并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以下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4,手写签名)。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各类过级获奖证书、毕业单位验章的就业推荐表等。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或录取登记表或成绩单等;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
(6)近五年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材料。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期1寸正面红底照片1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请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和学术水平等。试讲以课堂授课方式进行,根据专业需要加试实践操作(有实践操作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授课成绩×30%+实践操作测试×30%)。
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面试采取科研业绩考察方式进行,试讲采取教学试讲、小型学术讲座、座谈等形式进行。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382633/6381163(蒋老师、赵老师)
举报电话:0746-6381404(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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