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泰山学院简介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2002年1月举办本科教育,2012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核心风景区内,建有国内首座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名字命名的图馆——万里图书馆。现有南、北两个校区,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7万余人。
现有教职工1266人,其中专任教师9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760人,教授、副教授36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级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208人。
我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在泰山文化研究、教师教育、旅游规划与管理、新能源新材料、葡萄种植与葡萄酿造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和比较优势。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5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201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东北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体育学院等院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6项,省部级项目140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56项;获专利54项;发表学术论文2565篇,被SCI、EI、SSCI、CSSCI收录526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08部。学校现有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2个,泰山研究院等科研机构14个,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298个。
泰山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专家
1.引进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
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人员。
由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人员所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的成员。
其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2.全职引进待遇
安家费(税后)50万—20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1000万元,特殊津贴、家属安置等事宜,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3.柔性引进待遇
高层次专家可以兼职在校工作,签订合作协议,指导学科建设、开展合作研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一年中应在我校累计工作两个月以上。科研启动费、特殊津贴、家属安置等事宜,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和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
我校引进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需求和生源紧缺程度分A、B两类,A类博士专业具体包括旅游管理相关专业或方向(包含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人文地理学专业下的相关方向)、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方向)、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工业设计方向,工学学位)、土木工程、建筑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法、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日语)、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相关专业;其余为B类。
层次 | 安家费(税后) | 科研启动费 | 职称待遇 | 配偶 | 备注 |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A类博士 | 安家费 30万-50万元 | 20万元 | 10万元 | 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工作津贴,符合我校岗位直聘条件者,可直接聘任到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三级岗,并兑现相应岗位待遇。 | 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提供三年每月28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特别优秀的博士和博士后,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特殊津贴、家属安置等事宜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优惠待遇。 |
B类博士 | 安家费 20万-25万元 | 10万元 | 5万元 | 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
入职我校博士,泰安市政府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3年的生活和租房补贴。 |
三、基础教育领域高级、特级教师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建设要求,引进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基础教育领域的专家(含中小学高级、特级教师),基本条件如下:
1.对某一基础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2.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
3.发表过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教育类著作或主持制定过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等应用性成果;
4.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科研创新团队
研究方向明确、成果优异的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以上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外,学校可根据团队建设需要,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确保团队工作条件。
五、应用型人才("双师双能型"人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本专业两年及以上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全职以及柔性引进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学校为引进(聘请)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科研条件;同等条件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完成服务期后实行能进能出的宽松政策。
泰山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直聘细则
一、进入我校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专家、博士研究生,可按其原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继续聘任到相应岗位。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新入职博士按专业技术系列中级岗位招聘录用,在备案完成半年后可直接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
三、科研业绩等条件符合直聘岗位类型的,一般在备案完成后一年内,按照规定程序直聘到相应岗位。直聘岗位类型和条件要求见下表(本岗位条件标准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一)教授四级岗
岗位类型 | 岗位条件 | ||
资历条件 | 其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
教授四级岗位 | 教学为主型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现聘副高或中级满1年;或已完成入职备案手续的未聘博士(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只能报科研为主型) |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2)主编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或者主编本专业高水平教材(获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奖励)1部。 (3)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4)获国家级教研奖励前4位;或获省部级教研奖励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5)在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教学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
科研为主型 | (1)主持国家级课题且到位经费(人文社科类20万元、理工类60万元)及以上;或到位科研经费总额(人文社科类150万元、理工类450万元)及以上(到位经费是指可以转入我校的经费额度)。 (2)作为首位发表论文且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全文转载;或作为首位在《Science》或《Nature》上发表论文;或作为首位发表SCI收录分在一区论文6篇及以上;或作为首位发表SCI收录分在二区或CSSCI、SSCI论文12篇及以上【SCI一区1篇按相当于SCI二区2篇统计】。 (3)获国家级科研奖励前4位;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
(二)副教授三级岗
岗位类型 | 岗位条件 | ||
资历条件 | 其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
副教授三级岗位 | 教学为主型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现聘中级或初级满1年;或已完成入职备案手续的未聘博士(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只能报科研为主型) |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2)主编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3)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4)获国家级教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教研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5)在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教学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
科研为主型 | (1)主持国家级课题且有到位经费;或科研到位经费总额(人文社科类100万元、理工类300万元)及以上。(到位经费是指可以转入我校的经费额度)。 (2)作为前两位发表论文且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全文转载;或作为前两位在《Science》或《Nature》上发表论文;或作为首位发表SCI收录分在一区论文4篇及以上;或作为首位发表SCI收录分在二区或CSSCI、SSCI论文8篇及以上【SCI一区1篇按相当于SCI二区2篇统计】。 (3)获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 |
四、业绩材料的统计起始时间: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统计起始时间为任现职时间(以聘任文件或资格证书为准);未入职博士统计起始时间为博士入学时间。
泰山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学院名称 | 学科专业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学大类,心理学大类 |
历史学院 | 历史学大类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大类,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戏剧影视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大类,中共党史或中国近现代史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大类,统计学大类,控制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方向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电子商务相关方向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 |
化学化工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环境、水污染控制方向)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等相关专业 |
体育学院 | 体育学相关专业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音乐学等相关专业 |
经济管理学院 | 管理学大类,经济学大类 |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动物分子病毒学与免疫学、肠道微生态健康等相关方向 |
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管理、人工智能等相关方向 |
硕士招聘请随时关注泰山学院网站招聘简章。
泰山学院科研奖励标准统计表
泰山学院学术论文及专著奖励统计表
论文类型 | 奖励额度(万元/篇) | 论文类型 | 奖励额度(万元/篇) |
《Nature》《Science》论文 | 10 | 《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论文 | 5 |
A类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 | 0.3 | A类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 | 0.4 |
B类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 | 0.15 | B类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 | 0.2 |
C类自然科学类期刊论文 | 0.08 | C类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 | 0.1 |
其他核心期刊 | 0.05 | ||
SCI一区论文 | 3 | SCI二区论文 | 1.5 |
SCI三区论文 | 0.6 | SCI四区论文 | 0.3 |
EI索引论文(工程索引核心版) | 0.3 | 四区外论文 | 0.2 |
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 | 3 | 《新华文摘》全文及压缩转载的论文 | 3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压缩转载的论文 | 1.5 | 《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及压缩转载的论文 | 0.3 |
ISTP、ISSHP、EI(工程索引网络版)收录的论文 | 0.15 | CSSCI(核心版)收录的论文 | 0.2 |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 每部奖励1万元 |
泰山学院应用技术成果奖励统计表
成果类型 | 奖励额度(万元/项) | 成果类型 | 奖励额度(万元/项) |
国家级应用技术成果 | 1.2 | 国家发明专利 | 0.5 |
省级应用技术成果 | 0.6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0.1 |
市厅级应用技术成果 | 0.3 |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 0.03 |
国家级专业博物馆、艺(美)术馆收藏的艺术作品或成果 | 0.3 |
泰山学院科研项目津贴及经费配套统计表
项目类型 | 项目负责人津贴额度 | 经费配套 |
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攀登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3000元/月(共24个月) | 到账经费的100%给予配套(最高额度50万元)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等 | 2000元/月(共24个月) |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部级项目 | 1500元/月(共24个月) | |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社科规划有资项目 | 1000元/月(共24个月) | 到账经费的70%给予配套(最高额度50万元) |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省软科学有资项目、省社科规划无资项目、重大横向项目(人文社科类10万、自然科学类50万以上)等 | 1000元/月(共12个月) | |
市厅级有资项目,按项目到帐经费的50%给予经费配套(最高额度为10万元),项目负责人不再领取项目津贴。 |
泰山学院获奖科研成果再奖励统计表
获奖级别等次 | 奖励额度 (万元) | 获奖级别等次 | 奖励额度 (万元)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100 |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 60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 | 20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奖二等奖 | 10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奖三等奖 | 5 | 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一等奖 | 5 |
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二等奖 | 2 | 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三等奖 | 1 |
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 3 | 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 1.2 |
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 0.6 | 其它市厅级(含软办)科研奖励一等奖 | 0.6 |
其它市厅级(含软办)科研奖励二等奖 | 0.3 | 其它市厅级(含软办)科研奖励三等奖 | 0.15 |
说明:1.以上各项科研成果或奖励均应以泰山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我校在职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2.以上奖励以我校2013年文件为准。
校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网址:http://www.tsu.edu.cn
邮编:271000
人才引进热线:0538-6713599、6715058
手机:15621393589
邮箱:tsxygkzp@163.com
联系人:王建国、姜菲菲
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9—2022)的公告
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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