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2019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
一、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2017年12月,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共同入围A级学科,并列全国第二,也是重庆市唯一入围A级的学科。
学校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设有2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建设项目、6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项目。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7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良好的师德操守和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三)年龄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或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才,请登陆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swupl.edu.cn/)“招贤纳士”栏点击“2019年人才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招聘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19年专任教师应聘+姓名+应聘学院”格式命名,发送相应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如实说明者,则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发布简章的即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以试讲、面试、学术成果专家评价、心理素质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总成绩=考核成绩(心理素质测试分值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值)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
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或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入职,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属于学校引进人才的,按学校人才引进办法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电话: 023-67258297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E-mail:xzzhaopin@swupl.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wupl.edu.cn/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在线招聘系统:
http://hr.swupl.edu.cn/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3%AF%C2%BC%C2%89
在线报名完毕后,应聘人员也可按《一览表》中所列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二级用人单位联系。
本招聘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招聘简章请以重庆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简章为准。
附件: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名额 | 基本条件 | 联系方式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民商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及相关专业 | 雷老师 023-67258430 msbgs@swupl.edu.en |
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及相关专业 | 杨老师 023-67258481 34493066@qq.com |
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诉讼法学、刑法学及相关专业 | 左老师 023-67258722 860869789@qq.com |
行政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逻辑学、监察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及相关专业 | 张老师 023-67258747 zhangqiong@swupl.edu.cn |
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WTO法律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及相关专业 | 马老师 023-67258545 xzgjfxy2017@163.com |
刑事侦查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法学类、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医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政治学类 | 罗老师 023-67258452 47990380@qq.com |
司法鉴定与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计算机类、化学类、材料类 、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生物工程类、法医学类 | 王老师 023-67258031 774732351@qq.com |
司法鉴定与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教师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计算机类、化学类、材料类 、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生物工程类、法医学类 | |
商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统计学类、经济法学及相关专业 | 邓老师 023-67258490 xzglzp1@163.com |
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 毛老师 023-67258092 miaw@163.com |
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计算机类 | 卢老师 023-67258502 news@swupl.edu.cn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 | 刘老师 023-67258448 871398194@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党史党建、党内法规 | 张老师 023-67258406 434700371@qq.com |
人工智能法学院教学科研岗 | 专技10级及以上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法学类 | 黄老师 023-67258736 391997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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