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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截止!第66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开始申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从7月29日开始正式申报。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6日。详情见《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目  录

前  言

一、资助项目

二、申请要求

三、专家评审

四、结果公示与公布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六、成果追踪

七、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八、联系方式






前  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截至2018年底,资助金额总计45.6亿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8万余人次。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指引,努力提升资助工作的针对性,继续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品牌影响力。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两批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一批次,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共同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为帮助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全面了解2019年基金资助工作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印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19年资助工作的变更内容在《指南》中以脚注形式做了标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有关要求已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不再列入《指南》。

请各有关地区、部门及设站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好2019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指南》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发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对在西部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不含所在地区的部队设站单位、中央直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资助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需单独申请。2019年资助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资助地区由原西部地区扩展至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本人意愿,可选择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设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19年度资助出版专著约30部,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iii.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iv.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v.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v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

  • “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实施。

  •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1份。

注意事项:

  •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如选择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3份纸质申请书,刻录光盘1张,报送设站单位。

  •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书》由设站单位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 纸质申请书不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由设站单位留存至少3年。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

i.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i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iv.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v.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vi.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vii.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vii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ix.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份。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自3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 设站单位的通讯地址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

  •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将《申报情况汇总表》与1册申请材料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设站单位要留存1册纸质申请材料,且至少3年。   

2.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条件

i.进站满4个月。

ii.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iii.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iv.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v.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vi.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vii.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viii.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ix.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x.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x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注意事项:

  • 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各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推荐;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各省(市、区)推荐名额为所在地区全部工作站在站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军队系统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为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不足10人的,推荐1人。

  •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2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份。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3册。

  •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截止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将《申报情况汇总表》与1册申请材料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申请截至日期当天的在站人数据实核定,并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明示。

  •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材料1册由设站单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设站单位要留存1册申请材料,且至少3年。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条件

i.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ii.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iii.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15万字。

iv.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v.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专著查重报告各1份。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 “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 

委托专业机构(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

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查重报告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三、专家评审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评审专家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随机选聘。

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具体程序为:

i.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ii.按照二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7名同行专家。

iii.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按百分制打分。

iv.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并按得分高低在评审学科组内进行排序。

v.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在各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定拟资助人员。

表1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2 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i.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ii.按照一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5名以上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

iii.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

iv.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在网上审阅材料,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3 特别资助(站前)评审指标

2.特别资助(站中)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先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具体程序为:

i.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ii.按照二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7名同行专家。

iii.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按百分制打分。

iv.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并按得分高低在评审学科组内进行排序。

v.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在各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定进入会议评审的人员。

表4 特别资助(站中)通讯评审指标

会议评审程序为:

i.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

ii.按照一级学科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5名以上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

iii.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

iv.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在网上审阅材料,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5 特别资助(站中)会议评审指标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拟资助出版的专著;科学出版社组织选题论证,确定资助出版的专著。

表6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指标


四、结果公示与公布


(一)结果公示

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公示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

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提出质询的要求如下:

对评审程序的质询需撰写书面材料,由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于公示结束日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内容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反馈质询人。

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的质询需以传真或E-mail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署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 从公示之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可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二)结果公布

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上公布资助结果,并向相关设站单位印发资助通知。

注意事项:

  •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可打印资助证书。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一)经费的使用

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30%。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应当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设站单位对经费的管理

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结余资助经费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用资助经费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经费的管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资助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将资助经费拨付至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成果追踪


(一)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提交流程如下: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设站单;

打印1份纸质报告,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注意事项:

  • 军地联合培养的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网上提交报告。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1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1张,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二)博士后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设站单位每年年底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填报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报告中的“本年度获基金资助出站的优秀博士后综述”和“工作建议”,于2020年1月31日前网上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打印1份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于2020年1月31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注意事项:

  • 对未按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的设站单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延缓开放下一年度该单位网上基金审核功能。

  • 军队系统设站单位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统一由军队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填报,于2020年1月31日前由专人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

处室: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电话:010-82387704、62335023

传真:010-62335395

邮编:100083

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网址: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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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史学》约稿公告

《法学论坛》2019年第4期目录与内容摘要

《法学论坛》2019年第3期目录与内容摘要

《破产法论坛》(第十五辑)法律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

《商事法论集》(总第30卷) 法律出版社2019年5月第一版

《体育法前沿》(第3卷)中国政法出版社2019年4月第1版

《法史学刊》(2019年卷/总第14卷)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5月第1版

《网络法律评论》(第2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法律文化论丛》(第10辑)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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