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须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对科研经历及成果等进行评分,具体分值如下(满分100分):
①无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无科研成果:0分;
②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但无科研成果:10—20分;
③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有在非核心期刊发表成果:30—50分;(30分/1篇,50分/2篇及以上)
④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有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成果,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相关科研获奖:50—80分;(50分/1篇, 80分/2篇及以上)
⑤有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经历描述,且有在校指定权威期刊发表成果,或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100分
⑥其他科研成果由学院审核小组认定评分。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的考生,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议定其科研成果得分。
⑦科研成果相关性由导师或导师组确认。
⑧第一作者为考生、第二作者为导师的科研成果降低一个等级认定评分。
2. 审核通过比例
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按照导师(组)报考的,报名人数大于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应不低于该导师(组)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与研究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研究动态的认知与理解。
130400美术学考核科目:中外美术史及理论
130500设计学考核科目:中外设计史及理论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专业理论知识水平;2、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3、本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4、博士研究课题计划;5、语言表达与逻辑能力;6、外语听说应用能力。
考核小组对考生以上部分进行考核,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进行评价,最终形成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并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基础课成绩×5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40%。
七、拟录取
学院须明确录取原则与办法。(根据报考方式,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2.本细则由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宁,联系电话:85891835。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美术学院
2019年9月
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中要求。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见《简章》。”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成立由至少5名相关学科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院招生初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综合评价并排序。入选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
评判依据为:
(1)符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
(2)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期刊的认定标准、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论文学术水平等。考生需提供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学位论文等,限3篇),课题和获奖供参考,不计分。
材料审核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
2.审核通过比例
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按照专业报考的,报名人数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应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学院综合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总分100分。具体如下:
(1)面试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①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与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此得分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20%;
②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英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英语)能力。此得分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20%;
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心理健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围绕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学科的相关问题、主题等撰写科研论文或课题研究设计。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学术能力等。笔试得分占学院综合考核成绩的60%。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拟录取
我校按专业报考,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者。
2.以上内容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学校及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3.本细则由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5-8359837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师大国教院研究生办公室。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