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4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大兴校区)行政楼二层A208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流程
1、提交《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一份,并将填写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zfrenshi@126.com,邮件名修改为“报考职位+姓名”。
2、审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资格审核通过者办理《准考证》或领取《教师招聘试讲预通知》。
四、试讲或笔试
(一)报考学院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报考学院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二)教师岗位试讲
报名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试讲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成绩合格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教师岗位人员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2.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招聘结果将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 89269962
附件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附件2: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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