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批量本科生被退学!重庆大学过百人!
退学处理公告(50)
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取消其学籍。
第(二)款: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
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的;
第(七)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
第(八)款:本人申请退学的。
现拟对王 等3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6日)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5102362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
拟退学名单:略
中间应该还有一个重庆大学学籍处理公告(51)
重庆大学学籍处理公告(54)
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第六款“被送达《学业警示通知单》累计达到4次的,应予退学”、第七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现拟对 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4日)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5102362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7日
重庆大学学籍处理公告(53)
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第六款“被送达《学业警示通知单》累计达到4次的,应予退学”、第七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现拟对 等5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7日)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5102362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
重庆大学学籍处理公告(52)
根据《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七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现拟对 等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1日)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65102362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
曾 等29位学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发〔2007〕73号)第四十一条、《长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发〔2017〕3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学校已给予曾 等27位学生退学处理和同意孟 8位学生申请退学并做出退学处理决定(长大教〔2019〕41号、长大教〔2019〕69号文)。因难于联系或邮寄送达的退学决定书非学生本人签收(或拒收),现将曾 等29位学生的退学处理决定进行公告(详见附表)。
曾 等29位学生如不服上述退学决定,可在本公告期内(2019年7月31日-8月9日)按照《长沙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长大发〔2017〕39号)的规定,向长沙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长沙学院
2019年7月31日
江苏大学关于本科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以及学校本科生学分制与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学校2019年5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校纪要通字〔2019〕14-7号),给予54名同学退学处理。
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名单见下)。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处理决定书;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处理决定书的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8792616)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
关于杨 等十三名同学退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09:30:29
本学期有1481071班杨等十三名学生向学院提交退学申请,根据《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章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学院研究,经2018年第十二次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抄告单号:科院办抄字[2018]63号),同意其退学申请,现集中予以公告。
退学学生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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