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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

亲爱的考生同学:

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希望你们充分做好考前准备,熟悉各项考试流程及规定。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自觉学习相关政策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前务必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本须知,保证学习掌握博士招生考试相关政策与规定。

2.考生应仔细阅读并签订《黑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后的承诺书原件需邮寄至我校(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前准备

1.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考核,其中第一机位为面试机位,从考生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电脑(含摄像、收音、外放功能)。第二机位为监控机位,从考生右侧后方拍摄,电脑及手机皆可。

2.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以三机位模式参加外语水平平测试,第一机位位于考生正前方,要求使用电脑(含摄像、收音、外放功能),第二机位位于考生右侧后方,监控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屏画面,第三机位位于远端,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第二、三机位使用电脑手机皆可。

3.考生须选择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至少选择有线、无线和4G中的两种网络条件参加考试,尽量保证手机4G流量充足,确保网络出现故障时可及时切换网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4.考生应下载安装“阿里钉钉”和“腾讯会议”,面试考核时,第一机位使用“阿里钉钉”,第二机位使用“腾讯会议”。普通招考外语水平测试时,第一机位使用“阿里钉钉”,第二、三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考生应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阿里钉钉”账号,并根据通知加入相应的考试群组。如更换手机号要及时与报考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申请更换注册账号。

5.普通招考考生在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时,需自备打印机进行试题题签的打印,需自备印泥进行指纹采集。

6.考生应选择独立的考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不得在考试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考试。

7.考生应按照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按时参加考前系统测试。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均应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黑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2)“硕博连读”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3)普通招考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黑龙江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执行。

(4)参加远程网络考试前,考生需通过“钉钉”向研究生院提交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手写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片形式)。

2.实人认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阿里钉钉”完成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发起的博士考试实人认证(如因更换手机号不能进行实人认证的,请及时拨打0451-86608729进行咨询)。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需保证考试设备电量充足,并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参加远程网络考试。按照考务人员要求,进行设备调试(包含网络测试、机位测试和镜头及音像效果测试)。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考生第一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面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远程网络考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考试过程中,将通过第一机位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考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4.考试过程中,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或出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考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任何资料。

6.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期间考生不得录屏或录音录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传播、分享试题内容。如考生对外传播试题或考试录音录像材料,学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7.考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保持冷静,并按报考学院要求进行应急处理,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考务人员指令退出远程网络考试软件。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六、违纪处理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远程网络考试考场的秩序。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其他机构任何方式的助考。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本年度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日

问津学术2021年考研、考博交流群正式建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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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轮)(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类)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和确认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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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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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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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中山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东北大学2020年第二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补缴报名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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