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和进行,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考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校研招工作小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校长,校研招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副书记、各相关招生学院院长组成。
三、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经慎重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初试加复试两阶段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初试采取的是现场笔试,初试时间为4月27日;第二阶段复试采取的是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时间为5月11日-5月12日,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或阿里钉钉。
四、考试内容
1. 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思想政治情况、成绩单、业绩情况等报考材料进行审查。所有审查材料请在4月1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2. 初试
初试采取的是现场笔试的方式,现场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27日下午13:00-18:00,笔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见《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为:https://yjsy.ecut.edu.cn/46/73/c427a83571/page.htm),每科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校研招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拟定进入复试的英语和专业课成绩要求,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须在4月13日前申领“赣通码”,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并通过“赣通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 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提供考前7天内(身体状况异常日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存在“赣通码”为黄码、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校园,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相关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月27日考试当天中午12:20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赣通码、行程卡以及填写完整的《东华理工大学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后进入南昌广兰校区,到第三教学楼619教室报到领取准考证,并上交签好名填写完整的《东华理工大学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
3. 复试
复试采取的是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安排,复试时间为5月11日-5月12日,复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满分为50分。各招生学院需提前告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相关复试要求,提前与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调试工作,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将签好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在5月9日前发送到邮箱415322162@qq.com,原件随体检报告一并邮寄到研究生院。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的方法是:在复试时,由复试老师与考生在线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将向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表请见附件3)。学校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6月15日前邮寄到研究生院(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联系电话:0791-83898509);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方向、分导师)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录取考生笔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对于某一方向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 成绩计算
①笔试总成绩为英语成绩、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的平均分。
②复试总成绩为5位面试专家的平均分。
③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笔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0.5 + (复试总成绩/1.5)×0.5
2. 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ecut.edu.cn/),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研究方向、录取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举报电话与邮箱等。学校举报电子邮箱:dhlgdxyzb@163.com;举报电话:0791-83897967;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邮编330013)。
3. 考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未经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依照相关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还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健康情况和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或以上级别医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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