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育及双减政策,教育部最新答复7则!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496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2〕164号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双减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双减”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把落实“双减”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部党组和教育督导“双一号工程”,狠抓落实。一年来,校外培训热明显降温,学校主阵地作用明显加强,社会育人环境明显改善。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加大家庭教育宣传。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6号),指导各地各校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组织主流媒体持续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宣传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家长卷和学校卷,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家庭教育”专栏,要求各地各校召开专门家长会,宣传介绍“双减”的主要政策和成效,指导家长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式方法,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二是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各地会同妇联等部门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积极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指导各地推动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指导服务。三是加大职业教育宣传。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媒体深入宣传职业教育领域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参与人数累计超过1亿人次,让社会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营造国家尊重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拓展优质资源
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推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21年底,全国所有县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我国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下一步,将在已组织全国135个县区率先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基础上,制订出台《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二是升级建设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升级后的平台包括德育、课程教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庭教育、教改经验、教材等10大类优质资源,现有资源达到3.4万条,将更好地服务学生学习,服务老师改善课堂教学,服务农村边远地区共享优质资源,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应急情况下的“停课不停学”工作。
三、关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一是保障课后服务条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提出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要求各地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教育部指导督促各地逐县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目前全国约有95%的县区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31个省份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二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双减”意见》提出,要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教育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部门分别研制印发了《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29号)、《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体办字〔2022〕88号)、《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5号),指导各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统筹利用科普、文化艺术、体育等社会资源,切实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同时健全第三方进校园监管机制,确需引进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遴选,形成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机构。学校不得对课后服务代收费加价、获取收益。三是探索“弹性上下班制”。《“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教育部积极稳妥指导各地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遴选了内蒙古、江西、浙江、河南、重庆等地“双减”背景下关心关爱教师的典型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宣传,激励各地落实好“双减”要求,不断充实课后服务力量、建立“弹性上下班制”、落实经费保障制度,着力解决教师在思想、情感、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缓解教师身心压力,有效减轻教师过重负担。
四、关于完善机制综合治理
一是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机制。2021年,教育部机关组织开展首次行政执法证考试并颁发执法证,推进教育执法工作队伍建设。2022年,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健全协同机制,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责,明确各级权责和执法层级,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二是健全教育评价体系。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改革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三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明确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要求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多年来,教育部持续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强化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有机衔接、协调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790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2〕162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校和教师做双减教育考核制度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
一、关于中小学校和教师评比考核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要求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二是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要求各地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三是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要求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二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求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组织高质量培训,使教师静心钻研教学,切实提升教学水平。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三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
三、关于减轻教师负担
教育部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减轻教师负担。一是推动配足配齐教师,教育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督促各省加快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以县为单位全面达标。二是充实课后服务力量,会同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部门出台了利用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引进文艺工作者、体育教练员、科技人才、退休教师等专业人员机制,目前各地各校已聘请了28万名校外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三是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把补助实实在在发放到教师手中,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全国约有95%的县区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31个省份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四是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遴选了内蒙古、江西、浙江、河南、重庆等地“双减”背景下关心关爱教师的典型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宣传,激励各地落实好“双减”要求,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着力解决教师在思想、情感、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缓解教师身心压力,合理减轻教师过重负担。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和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工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663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2〕41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延时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落实全面育人要求、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有效解决家长“三点半”接孩子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教育部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各地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明确要求,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教育部指导各地各校“一校一案”制订了课后服务方案,在充分挖掘学校潜力的基础上,会同中国科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出台系列文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引进科普、文化艺术、体育等社会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据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直报平台摸底调查,有92.7%的学校开展了文艺体育类活动,88.3%的学校开展了阅读类活动,87.3%学校开展了科普、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双减”意见》实施前的49.1%提高到92.2%,课后服务吸引力显著增强。
关于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双减”意见》明确规定,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教育部指导督促各地逐县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目前约有95%的县区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31个省份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课后服务“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注重“上水平、强保障”,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课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7月28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29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2〕115号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动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发挥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立德树人作用。
一是强化政策指导。2016年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明确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2017年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明确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地方和学校要确保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经费,支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和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究等。
二是加强基地建设。为支持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中央财政设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每年支持20个新增基地、32个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获得资金支持的基地、营地可以统筹资金用于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目前,国家已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在学前教育阶段,各地均已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普通高中已建立了生均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达到1000元以上。对纳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均可通过以上资金予以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动各地落实好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费筹措机制,保证课程有效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52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2〕81号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国家教育体系和教育生态。教育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关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双减政策落实。切实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逐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政策,不断改善课后服务条件。
一是推动各地建立课后服务经费筹措机制。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推动各地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经费保障举措,如湖南省明确“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质价相符、非营利性原则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支持各地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十四五”期间,继续推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各地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亿元。学校可统筹正常教育教学和开展课后服务需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采购教育教学设备,提高学校设施设备利用效率。
三是持续加大对中西部省份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教育部积极协调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积极协调财政部压中央、保地方,持续加大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教育保障能力。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通过提高中央财政分担比例、明确区域因素等方式,不断加大对中西部省份倾斜支持力度。近年来,安排中西部省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占比持续保持在80%以上。2022年,共计下达中西部省份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3199亿元,占教育转移支付的比重为83%。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同时,督促各地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筹措机制,研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政策,加强收费管理,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700号建议的答复
教财建议〔2022〕53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武陵山片区学校食堂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国家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发展,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十四五”期间,继续推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指导各地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亿元,其中湖南省15.4亿元。
二是落实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15年以来,持续巩固落实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2019年,进一步完善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政策,提高中央财政支出责任,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对中部、西部省份的分担比例由50%、50%分别提高至60%、80%,对东部省份支持由中央财政奖补支持调整为按比例分担。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192亿元,其中湖南省10亿元。
三是持续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教育部积极协调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积极协调财政部压中央、保地方,持续加大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教育保障能力。同时,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会同财政部对包括武陵山片区在内的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民族地区予以了倾斜支持。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南省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98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湖南省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督促湖南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教育投入责任,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落实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补齐食堂等办学条件短板,确保校舍安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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