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直博生200余人!
北京大学出版社急招法务专员1名
北京大学,迎来3位新副校长!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调任北大!
北大教授被指校内多次猥亵学生,校方回应!
北京大学2022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研究生暑期学校研讨会及课程日程
北京大学: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资助水平
郝平出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龚旗煌院士出任北京大学校长!
北大已根本性解决专硕住宿问题,35岁以下博导百余人,单年度录取博士3300余人!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推介!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2023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报考我校的以下四类考生须在《北京大学(10001)2023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下述要求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学籍学历认证专用邮箱(xjxlrz@pku.edu.cn)。凡未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达到学校复试基本线以上考生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剂。针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 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派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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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6.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十二、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全国25个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将被撤销、调整!风景园林专业博士学位来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官宣:增设23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专业!
2023年是部分专业博士招生的最后一年,2024年将启用新的博士招生专业!
教育部正式发布:我国现有5914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硕博点!
2020年陕西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和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2017年陕西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和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全国一级学科博士点最多的学科——生物学博士点大全及学科评估排名!
全国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全,教育部重点支持专业!
中山大学关于2022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拟新增和拟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2020年
当前我国共有多少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一级学科博士点?
考博之路关注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网络空间安全学科正在高速走来!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我国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点的变化(1981-2011.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同意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答记者问
2006年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37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37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答记者问
关于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2002年
2017年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2002年
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2003年,即二级学科名单!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2006年
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2006年,即二级学科名单!
关于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05年
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是否仅列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
如果某高校的一级学科被评定为国家重点学科,那么该一级学科所包括的二级学科是否都属于国家重点学科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增设“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刚批准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23年起招生!
全国各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发布!我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我国科研机构201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招生计划,100人
2011年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招生计划,100人
2011年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工作专项招生计划
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含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健全申请考核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支持这些高校扩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全国各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发布!我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的发展历程及成就!2017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2017年)
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2013年)
关于报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的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15年)
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教育部就《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答记者问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增设),31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37个!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703个!
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全国各高校博士研究生扩招率排行榜发布!平均扩招12.66%!
全国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全这36所高校已连续招收41届博士研究生!
47所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更名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国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63个!
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全!51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官宣:批准116个博士点,2023年开始招生!
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今何在?有你的母校吗?
31所被撤销合并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招生情况发布!
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全!
逐梦航天!全国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博士点设置情况发布
全国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点设置情况发布!
全国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点设置情况发布!
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最新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
福建省仅有4个城市培养研究生
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高校69所
新兴交叉学科——人工智能博士点设置及招生情况发布!
自主审核学位授予单位增设最多的专业——电子信息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汇总!
全国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汇总,已达到8所!25所在京教育部直属院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发布!
北京现有46所高校招收博士研究生,2022年录取博士3万余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研究生招生数据发布,生源地、学科分布!2459名博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研究生培养事业蓬勃发展,2022年招生情况发布!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2021年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招收研究生2.2万人,在读5.9万人!
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发布,在读研究生8.2万人!
2020年江西省多所高校新增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西省2020年分学科研究生数
江西省2019年分学科研究生数
江西省2018年分学科研究生数
江西省2017年分校研究生一览表
江西省2020年推荐2所高校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东华理工大学获批
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拟立项规划建设名单公示
江西省制订“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总体规划
江西中医药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关于公布江西省“十四五”期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42人
关于公布江西省“十四五”期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答复支持贵州省、江西省高校新增博士授权点建设(附考博经验交流群)
江西省2020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材料公示,南昌大学法学博士点!
江西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两所院校法学一级博士点!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12000余人!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名单(非京属、教育部直属),仅1所为非研究生培养单位!
官宣:全国博士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一级学科博士点统计分析即将发布!
2020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
全国博士研究生毕业率仅为37.2%!全国各省市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排行榜发布!
过去10年安徽省新增3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46个博士点!河北省高等学校(机构)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已突破1000人大关!
热烈祝贺广东省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超过湖北省,位列全国第四!
四川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突破5000人大关!
辽宁省过去10年累计培养21000余名博士,2022年招生4000余人!
山东大学培育了山东省一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现有博士点40多个!山西省2019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博士招生743人
山西省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博士招生825人
2018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博士招生2663人
山东省2019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博士招生3022人!
这个地方的博士招生率降为31%!
202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研究生招生3.05万人(博士1201人)
云南省2021/2022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1133人,硕士生21878人
2021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6331人,硕士生56439人!
浙江省地区高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达到5000余人!
2020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4694人,硕士生38370人
2021年杭州市教育事业统计公告
西藏自治区高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数首次突破100人大关
西藏大学2016-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人数统计表当前我国共有多少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什么?
2008-2015年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2017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结果
2017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审核结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上海市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重庆市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吉林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广东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辽宁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山东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青海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湖北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河北省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