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82人,安排配偶就业、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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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青年高层次人才到嵩县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按照洛阳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工作部署,结合嵩县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8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82名。其中:
1. 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30名。
2. 县级公办医院15名(县人民医院5名,县中医院10名)。
3. 县属国有企业12名。
4. 县内重点民营企业25名。
具体引进计划和岗位详见《嵩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2、3、4)。
二、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 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须取得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 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嵩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6. 在各种公开考试中有作弊或违规行为的;
7.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8. 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9. 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嵩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嵩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进行笔试,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说明: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通过邮箱形式进行报名,将填写完整的《嵩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考企业邮箱内,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7月14日17:00。由县科工局制定具体引进人才工作细则,指导用人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并将引进程序及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备案。企业报名邮箱详见《嵩县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4)。
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县级公办医院、县属国有企业的引进程序按以下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考生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站(http://apply.lyrcrs.com/173/default.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身份证等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面向嵩县籍类职位的考生,视个人情况还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生源地毕业证或学籍表、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身份证上传正反面。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记载一致。
2. 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之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报考者不能修改及提交报名信息。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3.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确认和面试
1. 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公告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嵩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1份(粘贴网上报名时提供的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③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以及所有取得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④在职应聘人员须另外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
⑤报考面向嵩县户籍(或生源)人员及其配偶(或子女)职位的考生,视个人情况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生源地毕业证或学籍表、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 各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核减,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3.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将及时予以公告。届时,考生按公告有关要求需再次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结果、打印准考证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ongxian.gov.cn/)、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关注:嵩县党建)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 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 按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5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早上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证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引进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2.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后仍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将采取面试加试方式排出名次,确定最终人员。拟引进人才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 拟引进人员在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嵩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分配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引进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一周左右,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对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和县级公办医院本次引进的45名研究生学历人才,享受如下相关待遇:
1. 编制待遇。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安排在嵩县县直有关事业单位工作,对应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 岗位职级待遇。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积极表现良好的可享受如下岗位职级待遇:聘用为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工资级别按八级职员套改工资,博士研究生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套改工资,具体聘用岗位不低于九级管理岗位。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政策范围内,对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助理级职称后可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 优先提拔使用。服务期内应在分配单位工作,原则上不能借调。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使用。
4. 生活及住房保障。为引进的人才发放安家费5万元,在5年服务期内每月随工资平均发放。对暂无住房的,在县高层次人才公寓可提供30~60㎡左右公租房,5年服务期内免租金,其中报考县级公办医院岗位人员不享受此项住房优惠政策。
5. 纳入县管人才队伍。引进的研究生可纳入嵩县县管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6. 发放“一卡通”。嵩县县委人才办为每名引进人才制作并发放嵩县引进研究生人才一卡通,实行“一卡通”服务。①持卡可无限次免费游览县内景区;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1000元左右标准);④持卡可享受正常公休假以外的休假待遇,原则上省外每年两周,省内每年一周;⑤持卡人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义务制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7. 配偶随调。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嵩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
8. 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9. 其他待遇。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卫生专项岗位人员,除享受以上对应的优惠政策外,由用人单位另外发放5万元安置费用。其中3万元一经录用直接发放,另外2万元在5年服务期内按每年4000元作为租房补贴发放。
(二)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内重点民营企业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享受如下相关待遇:
1. 企业引进的研究生人才5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
2. 为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办理“人才一卡通”,持卡可无限次免费游览县内景区;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持卡人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义务制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自由择校学习。
3. 企业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嵩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
4. 除享受以上3项对应的县级优惠政策外,用人企业可提供的政策待遇详见《嵩县县属国有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嵩县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3、4)。
说明: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内重点民营企业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由用人企业按程序分别向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委人才办进行报备,5年服务期内,经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县级相应优惠政策。
六、管理措施
(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二)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服务期限承诺书,在嵩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算起。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嵩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三)用人单位负责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的日常管理、岗位待遇和年度考核等具体人事管理工作。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应履行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
八、信息发布
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225、17538862618(仅收发短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期间上班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
九、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的相关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对口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王水军(嵩县司法局副局长)、贾学文(河南凯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十、附件
附件:1. 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
2. 嵩县2023年县级公办医院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
3. 嵩县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
4. 嵩县2023年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
5. 嵩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
6. 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7.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嵩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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