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安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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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安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储备培养一批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学历人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高学历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要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45名,具体如下:
(一)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详见《2023年新安县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教育系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名,详见《2023年新安县教育系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2);
(三)卫生系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0名,详见《2023年新安县卫生系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3)。
二、引进范围
(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报名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含)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新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种公开考试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察或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引进方式如下:
(一)直接考察。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针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全年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实时引才。
五、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7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167/login.aspx),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报名,按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身份证及相关佐证资料(具体见附件4网上报名上传材料清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需与对应学历层次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3.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之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新安县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注册报名。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和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确认
1.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公告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各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3.通过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an.gov.cn)和洛阳新安党建网站(www.lyxadjw.gov.cn)予以公告。
(四)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报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政治面貌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2.教育系统报名人员: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采取考生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内容,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按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洛阳新安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引进的人才开展岗前培训,新安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引进人才工作单位,由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引进的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卫生系统引进人才使用卫生系统差额补贴事业编制。
(二)生活待遇。本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每月共1500元(5年共计9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每月共2000元(5年共计12万元),在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此外,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租赁县人才公寓,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引进人才由各自单位提供住宿。
(三)配偶就业。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配偶,愿意一同来新安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工作性质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四)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新安县内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协调安排到县内公办学校就读。
(五)保险政策。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六)医疗休假。服务期内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七)其他待遇。服务期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免费游览新安县内景区。
七、管理措施
(一)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各类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在服务期内,引进的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三)县委人才办负责引进人才的试用期满考核,用人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转正后年度考核等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九、信息发布
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an.gov.cn)和洛阳新安党建网站(www.lyxadjw.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通知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仅适用于此次人才引进。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安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379—67289872
教育系统咨询电话:0379—63087907
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379—67292936
县第二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379—60335807
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379—62996689
监督电话:0379—672153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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