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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店铺”涉嫌违规,温度与法度能否并重?

邬翰砚 红辣椒评论 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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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店铺”涉嫌违规,温度与法度能否并重?


■ 邬翰砚 (苏州大学)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在北京的街头巷尾,有一些餐饮店会被分时段租给不同的外地务工者。他们分别经营不同的餐饮服务内容,例如:早餐包子铺、午餐快餐、晚餐烧烤等。这种经营方式,既可以减少经济成本,又可快速投入运营。专家指出,这样的运营方式虽然降低了成本,但很可能违反“一地一证”的有关规定,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另有市场监管人员表示,这种“分时”运营模式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难以取证的问题。(11月12日 中国新闻网)


同一间店铺,在不同的时间段被承包给不同的店家:早高峰期间,这是一家热气腾腾的早餐店,路过的学生与上班族们对这里的包子与蒸饺赞不绝口;而到了中午的用餐时段,这家店就会变成一家生意火爆的川菜馆子,客人络绎不绝;待到这家川菜馆子打烊后,同一片屋檐下又有一家烧烤店取而代之,承担起了这座城市后半夜的烟火气,直到天明时段一笼笼蒸汽缭绕的包子再次出屉。


很明显,这家店铺在不同时段被租给了不同的经营者,这种“歇人不歇店”的经营模式被称作“共享店铺”,在大城市中并不少见。交替经营的方式既缩减了店家经营的成本,也方便了过往的消费者。但近期却有律师指出,这种“分时”租赁的经营者违反了“一地一证”原则,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区别于其他行业,餐饮行业有着更高的准入门槛以及监管标准,这种“共享”的做法固然提高了利用率,却实实在在地违背了规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在“共享店铺”中,往往营业执照也是“共用”的,这就形成了监管的空白地带,消费者的权益便无法得到保障。许多从业者也缺乏这方面的意识,甚至不知道自己违反了法律法规。在加强普法宣传的同时,如何兼顾这一问题中的“温度”与“法度”值得思考。


对于“共享店铺”的经营者而言,他们很多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往往肩负着一家老小的生活重担。“共享店铺”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有助于他们在大城市立足。不过,小本经营的食品健康安全同样值得重视,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之下,“歇人不歇店”的确是一种违规行为,但就此取缔所有的“共享店铺”同样不可取。这就对经营者以及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于经营者而言,可以采用统一责任人的形式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由“合租”改为“合作”,证照上所登记的经营者需要为不同时间段所生产的所有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样势在必行。在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的同时寻求在相关法规中为“共享店铺”留下一席之地。这样既为小本经营的务工人员留足了温度,也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保障了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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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标题查看)

-第7届“评论之星”选拔赛公告-

-那些年,摘下“星星”的你-

-第6届“评论之星”:中国人大陈舒睿-

-第5届“评论之星”:重庆大学杨元瑞-

-第4届“评论之星”:中国人大岳永婕-

-第3届“评论之星”: 湖南师大王艳华-

-第2届“评论之星”:华中科大于蕾-

-首届“评论之星”:山西大学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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