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起诉知网获赔70余万元:“知识付费”究竟应当流向谁
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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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起诉知网获赔70余万元
“知识付费”究竟应当流向谁?
■ 黄雅欣(华中科技大学)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长期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赵德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1998年退休后笔耕不辍,2018年获得第二届“荆楚社科名家”荣誉称号。鲜为人知的是,老人对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打起了官司且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12月7日 《长江日报》)
将著作人的一百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但著作人本身却对此一无所知,且未拿到一分钱稿费,甚至连著作人自己想要下载自己的文章还要付费。这乍一听,或许有些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然而,当人们得知被告方是素有“文献资料的网上搬运工”之称的中国知网时,竟意外地觉得有些理所当然。知网侵犯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早就不是第一次。早在2008年,就有78名硕、博士联合状告知网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一共有21起获得法院支持。
作为世界最大的中文期刊论文数据库,中国知网所占的市场份额是绝无仅有的。然而,在赚取“暴利”的同时,中国知网也面临着严重的收益分配不均与授权不规范的问题。在学术期刊、知网平台、学者三方的利益分摊中,学者明显显得弱势了许多。在强烈不平等的话语权之下,很多学者选择了沉默与噤声,甚至还存在一些“著作能够被知网征用是一种荣誉”的言论,稿费之类的物质奖励反倒变得无足轻重起来。知网就是在著作人的沉默与大众“默契”的骄纵中,继续肆无忌惮地“蚕食”学者们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效益。而作为真正奉献了才智一方的学者们,却只收获了自己或许并不知情的“荣誉”。这其中或许有些成果的授权与利益分配是符合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定的,然而这并不代表那些真正被侵权的成果就应当为大众所忽视。
“知识付费”近些年来已经逐渐为大众所知和接受,这对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很有好处。知识当然应该付费,也只有付费才能激励知识的生产和创新。可是大众为知识付出的费用,究竟应当流向谁?不可否认,知网在收集、编码、分类、检索、建立数据库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以企业形式运营数据库进行盈利是符合市场逻辑的,现阶段国家也难以建立更好的公益论文数据库来替代中国知网。可是,知网平台不能一方面吃着国家、大众、著作权人带来的“红利”,一方面又肆无忌惮地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九旬老教授的胜诉,不仅是对被侵权但选择保持沉默的学者的鼓励,更是对知网平台在授权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上的一次“敲打”。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知网也不能自以为是地选择“免单”。只有扎扎实实地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知网才能够走得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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