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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红高粱》详解:一部“反怯懦”的小说

此语与时左 书写者 2024-04-20

一、红高粱的主题

《红高粱》最初并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中篇小说,后来莫言又写了《高粱酒》《狗道》《高粱殡》《狗皮》,汇集成了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我最初看到的就是这个版本。很多年了,早就找不到了。

现在手里的本子是作家出版社1996年的《莫言文集》第一卷,小说名也改成了《红高粱》,而且还多了两章,《野种》《野人》。

《红高粱》到底写了什么?

我的回答是:写出了中国人的野性。这个“野性”不是野蛮,而是敢说、敢想、敢做、敢当、敢爱、敢恨的血脉奔张的血性和个性。

抗日战争初期,三个鬼子占领一座县城,这是历史真实。人民还没有组织起来,武装起来。

《红高粱》就是从这个时期切入,它直接反掉的是“怯懦”两个字。

从鲁迅开始,知识分子谴责最多的,就是怯懦的国民。国民已经被禁锢成了麻木的看客,他们同一张面孔,就像伸着脖子的鸭,《阿Q正传》《示众》都有这个形象。

《红高粱》是一部“反怯懦”的作品。其中的每一个人物,男人和女人,八路和土匪,血液中都流淌着原始的野性,这是一个人的精魄,如同如剑如戟般向上怒张的红高粱。

二、按照时间线,把《红高粱》串起来。

说是长篇小说,其实《红高粱》是从多个角度,把一个故事讲了多遍。

如果看惯了《铁道游击队》,那么习惯的是血染洋行、飞车夺枪、夜袭临城、杨集除奸这样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时间线清晰,故事完整。但是《红高粱》把时间线彻底打乱,人物命运也是前后互文,阅读有一些难度,也不是那么易懂。

我们把时间线还原,看看小说是如何“野性十足”的。

1、1914年,余占鳌16岁,杀死了与母亲有染的和尚,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此后混迹三教九流,成了一个轿夫。

2、1922年,24岁的轿夫余占鳌抬着“我奶奶”出嫁。“我奶奶”嫁给一个麻风病人单扁郎,在手持剪刀与新郎对峙三天后,在回娘家时被余占鳌劫到了高粱地。

3、余占鳌遇到了远近闻名的土匪花脖子。他进饭馆本来想吃白食,结果饭馆其实是个黑店,后台是花脖子。余占鳌当时有了土匪的潜质,但还不是土匪,他有正经营生,心里也看不起土匪。他对花脖子又怕又敬佩,由此激发了再次杀人的胆子。
4、三天后,“奶奶”从娘家返回时,单家父子已经被余占鳌杀了。

5、县长判定单家父子是土匪花脖子所杀,奶奶继承了烧酒作坊,余占鳌来当伙计。奶奶身边有一个使女恋儿,即后来的二奶奶。

电影里的《高粱酒》,唱出了小说的精神气质。

61923年,奶奶被土匪花脖子劫走,然后被赎回。余占鳌买了手枪,苦练枪法。在把花脖子骗到水里之后,他给花脖子表演了他的神枪。
花脖子毫无惧色地站在河滩的萋萋绿草中,无限钦佩地说:“好枪法!”然后大大方方地亮出胸膛,他嫌打脑袋太难看。他的胸膛被余占鳌打成了马蜂窝。

花脖子身上,已经有了好汉的死法;余占鳌手里,有了成为强者的武器。

7、余占鳌取代了花脖子,成了货真价实的土匪。

8、1927年,“父亲”豆官三岁,奶奶十九岁。爷爷移情于二奶奶恋儿,两个人私奔。

9、1929年,爷爷余占鳌离开了二奶奶,和奶奶重归于好,也不再做土匪。

10、1938年,鬼子占领了高密县城。村民成麻子被逼迫为鬼子带路,鬼子挨家找到躲起来的村民,大肆屠杀。结果成麻子的妻女也被鬼子蹂躏。他想死,同伴劝他投了八路。记住这个怯懦的人,他还会出现。

11、二奶奶被日本士兵强暴,女儿被杀。余占鳌将二奶奶带回家,二奶奶不久死去。

12、当过土匪的余占鳌招兵买马,准备抗击日寇。队伍中来了一个副官,有大学问,温文尔雅,没有匪气,但是纪律严明铁面无私。余占鳌的叔叔强暴民女,副官要求枪毙他。余占鳌作为一个能成事的土匪头子,枪毙了叔叔。但是副官后来擦枪走火,死了。他是一个共产党,这伙人失去了一个好机会。

13、日本鬼子强征40万民工修胶济铁路,余占鳌酒坊的罗汉被大叔鬼子抓住,剥了人皮。

14、1939年8月,余占鳌和国民党冷支队约定,埋伏日军车队。战斗打响,前来送饭的奶奶死于日军枪下,余占鳌几乎全军覆没才把鬼子消灭。冷支队故意晚到,却抢走了全部战利品。

15、余占鳌带着儿子豆官到城里买子弹,回来遇到鬼子扫荡村庄,村民几乎全部遇难。父子俩在高粱地里与鬼子周旋,他们看到一个八路军被鬼子骑兵劈死,父子俩杀了一个落单的鬼子骑兵。
16、江小脚带领八路军胶高支队来了,他想要三八大盖,余占鳌只给了他一支,其余的15支全都藏在一个枯井中。

17、余占鳌全军覆没,只剩下自己和儿子,还有从枯井中救出来的女孩倩儿,即“我母亲”。村里的狗全都成了野狗,豆官开始打狗,被狗咬了“命根子”。余占鳌在养伤。

18、余占鳌投奔了铁板会,并成了实际上的大头领。

19、1940年冬春之交,八路军胶高支队偷走了土匪余占鳌藏在枯井中的狗皮和武器,对鬼子展开猛烈攻击,大了大胜仗。前面提到的成麻子已经成了八路军爆破大王,在战斗胜利后上吊自尽。

20、余占鳌不但成了大土匪,而且盘剥百姓,强抢民财,他甚至绑架了八路军江小脚,又抓了冷支队,狠狠地敲了一笔竹杠,成为当地最有势力的武装。

21、余占鳌为“我奶奶”出殡送葬,遭到八路军胶高大队袭击,铁板会的乌合之众终于不堪一击。冷支队黄雀在后,俘虏了八路军和铁板会,但第二天被鬼子包围,三股队伍联手抗击日军。

22、余占鳌和豆官被日军俘虏,抓到日本当劳工。豆官逃回后加入了解放军,参加了后来的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

23、余占鳌在日本劳工营逃脱,在山间过了十几年野人穴居生活,于1958年回到国内。

24、老年的余占鳌仍然记得那枯井中的枪!

25、1984年,“我”回到家乡,听“我母亲”讲家乡的历史,“我”开始整理工作。

三、所谓“抹黑”八路军。

鲁迅为什么弃医从文?因为他在日本留学期间看日俄战争的宣传片,被怀疑是间谍的中国人被绑着砍头,旁边的中国人却麻木地看着。

这就是怯懦的特征:灾难在别人身上,他们当成视觉盛宴消费;轮到自己的时候,他们也会老老实实地被绑着,跪着,被砍头。

书里那个成麻子,在鬼子来了之后,逢人便说:

你们怕什么?愁什么?谁当官咱也是为民。咱一不抗皇粮,二不抗国税,让躺着就躺着,让跪着就跪着,谁好意思治咱的罪?你说,谁好意思治咱的罪?

这就是鲁迅讲的,“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即一天一天的堕落,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然后,鬼子来了,成麻子带着鬼子挨家挨户搜查,祸害了全村子,也害了自己的妻儿。

至此成麻子不再怯懦,他参加了八路军,成了战斗英雄。这就是《亮剑》中孔捷团长讲的,“小兔崽子,你的仗不是为我打的,是为你死去的爹娘,你姐你妹,为屈死的中国人打的!”

在战斗胜利后成麻子上吊了,披着狗皮,前面看是人,后面看是狗。他为什么要上吊?不是已经很清楚?这叫抹黑八路军?哪跟哪啊?

注意时间线,此后罗汉大叔被鬼子剥了人皮,罗汉大叔没有丝毫胆怯,他是骂着死的。

八路军江小脚刚出场是客客气气的,人生地不熟,他牺牲了6个同志,却哀求余占鳌给三支三八大盖!余占鳌虽然对他们很有好感,但是抠门只给了一支。

在严酷的环境中,八路军也加入了争夺之中偷狗皮算什么,李云龙还赖着友军楚云飞的一个营的装备不还呢,还在大孤镇把楚云飞包围了呢。余占鳌又不是什么好人,偷他狗皮又不犯纪律!

江小脚身披红色狗皮,成了侮辱先烈?那书里写余占鳌披着黄狗皮又寓意什么?难道寓意鬼子?豆官的绿狗皮又是什么?

这和看到红色瓶盖心中一紧,有什么区别?

所谓花花绿绿的狗皮,是说无论是余占鳌、还是八路军、甚至冷支队,他们在这片没了人烟的土地上生存,简直都跟那些丧家之犬一样,充满了野性,只有野蛮地生长!

抗日战争到了此时,已经不再有恐惧,不再有成麻子。

这几股力量互相争夺,但是鬼子打来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拧成一股绳,打他鬼子狗娘养的。

至于历史上的铁板会,早就说过了,不是什么好人。他们有着浓厚的迷信,崇尚皇帝,装神弄鬼。当时他们抗日,可是当时土匪也抗日,《亮剑》里黑云寨的谢宝庆不一样抢鬼子的物资?不是一样被李云龙给灭了?

四、所谓“美化”日本鬼子。

书中四处可见日军暴行,捅了老耿头十八刀,活剥了罗汉大爷,打死了“我奶奶”,强暴“二奶奶”,用刺刀挑死了“二奶奶”的女儿“小姑”,屠杀了村民,还有成麻子妻女的遭遇……

鬼子进村时,“二奶奶”一直胡思乱想,她面前的鬼子,与她脑子里的黄鼠狼一样尖嘴猴腮。女儿“小姑”是个小孩子,在她眼中,鬼子的脸“像刚从锅沿上揭下来的高粱面饼子一样,焦黄、暗红,美丽、温暖,漂亮又亲切”,“日本兵的脸对她竟有一种亲切的吸引力”。

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说她脑海中的鬼子,都是魔鬼一般的野兽,但是到了跟前一看,原来鬼子也是人的相貌。但是这“人面”的背后,却是兽性,甚至比野兽还凶残。

二奶奶跪在炕上,“先生……老总爷……饶了俺吧……你们家中难道没有妻子儿女……姐姐妹妹”,然而她救不下女儿一条命。

对比一下,余占鳌和豆官在高粱地里杀了一个落单的鬼子骑兵,鬼子拿出妻儿的照片,被余占鳌劈成两半,那鬼子捡起来,拼命凑在一起抚摸。鬼子也有妻儿,然而他们在战场上成了野兽。

全书涉及到鬼子的,无一不是体现侵略者的兽性,唯一的一处,就是这里,原来鬼子也是人,也有可怜的一点人性。

五、八十年代的《红高粱》,青春的野性,奋发的中国。

文学的黄金期是八十年代,文艺作品的叙事风格有了极大变化。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凯旋在子夜》,写自卫反击战中士兵和排长是情敌,两人从猜忌、别扭到生死与共。这种写法,六七十年代的小说是绝对不可能见到的。可是这种作品让人感动。

《红高粱》产生于八十年代不是偶然的,那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人们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向前走”,走向了新的生活。

莫言在书中写,我的家乡,高密东北乡:

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昂扬恣肆的人群。不能简单地用好和坏来看待他们。余占鳌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样全身流淌着自由的血性,后来的人还有吗?

所以作家写道: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

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投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我没指望一些人看懂这些。

今天一些人活得太不具体,他们满足空洞的叙事,不去爱得死去活来,身上绝无半点个性,活得如此“抽象”,如何能看懂这部小说呢?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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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句断章取义:莫言“我一开始就是用小说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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