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卷宗丢失”水落石出:真相不会迎合任何人的想象!
以下文章来源于简言简语 ,作者我是简言君
作者:我是简言君;来源:简言简语
昨天(2月22日)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最高法“卷宗丢失”事件调查结果,所谓“卷宗丢失”系王林清自己藏匿案卷材料。喧闹一时的舆情热点真相大白。
联合调查组公布了万余字的调查结果,从匪夷所思的” 卷宗丢失”到耸人听闻的 “请托说情”,从引人侧目的“打击报复”到舆论好奇的“没有入额”,可以说详细回应了王林清引爆舆论的每一个问题。特别是对于所有问题都详细说明时间、地点、调查对象、相关证据等详细信息和诸多细节,既不回避显而易见的问题,也不迎合一部分人的想象,坚持用事实说话,这样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值得信任。
王林清一则自述视频引爆了舆论。最高法法官亲口讲述自己办理的案件曾经发生过“丢卷“事件,当事人现身说法,又牵扯最高审判机关,再加上”案卷丢失“这样匪夷所思的爆料,一时引来极大关注,也注定会给某些人制造原来如此般的想象。举世瞩目之下,王林清加紧爆料,一篇“员外郎王林清”让他成为学养与人品兼具的“拗相公”,加剧舆情的同时王林清也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理认同。紧接着,“拒绝请托被打击报复”的猛料又被爆出,王林清执拗、老实的标签又被加上正直、无私的论定。一个爆料者完成了从信息供给到身份塑造的过程。形象的树立意味着情感的认同,当王林清成为一种自带光环的身份,他所说的一切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成为不容置疑的事实。
然而,当情感认同代替了思考判断,用身份而非理性站队就必然会发生偏差乃至错误。
有人质疑调查结论认定的王林清因为对更换承办人不满便藏匿卷宗的动机太过匪夷所思,然而王林清自己介绍采访时也亲口讲到,这起案件自己参与了五年,标的很大,办理案件会有成就感,藏匿卷宗就是为了阻止别人办案。这还不构成他疯狂举动的动机吗?
也有人对联合调查组公布的王林清修改自己干部档案的年龄难以置信,然而身在体制内的人大概都知道年轻对于一个干部意味着什么。改小两岁就意味着延长两年政治生命,如果认同王林清“为民请命”的身份,不更该理解其“多为人民服务两年”的迫切吗?
还有人质疑王林清既然自己藏匿卷宗又何必煞有介事的自己向舆论爆料,可被忽略的是藏匿卷宗发生在2016年11月28日,其爆料距离事发已经过去近两年。2年前的动机不可能解释2年后的目的,越是匪夷所思才接近一个人的本质。
这样的怀疑还有很多,归结起来有两种。一种是从动机出发,抓住事态的种种“反常”来质疑的调查的结果,认为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另一种则是以立场站队,早就认定必有猫腻,自然不会相信任何结论。
真相就是真相,真相面前无限放大对动机的疑虑只能让事件陷入千人千面的主观臆测。事实就是事实,事实面前抱定先入为主的立场只会重蹈“信者恒信疑者恒疑”的舆情僵局。
如果认同王林清的正向标签,那么一个埋首学术、潜心审判的“拗相公”被调整出合议庭后,任何疯狂举动都可以理解。如果不认同对王林清的道德评价,没有了先入为主的价值预设也自然可以接受人性的复杂与阴暗。真相终究是客观的,只服从于事实而不会迎合任何人的想象。
值得深思都是这场闹剧所撕裂的共识与公信。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公众的正义诉求越来越强烈而具体的今天,执法司法的任何瑕疵与问题都可能引来警惕和批判。权力应当尊重公众质疑的权力,聚光灯下的调查审视绝不是有人别有用心,而是重塑公信的最佳途径。每一次汹涌澎湃的舆情危机都是建立良性互动的重要机遇。
互动的前提更需要舆论的自净和自省。从罗尔诈捐到咪蒙的“状元之死”舆论场上的反转与打脸层出不穷。舆论场上信息庞杂,未经求证的消息不等于已经确认的事实,单方面的慷慨陈词也只是事件一方的自我陈述,形象光环不等于免受质疑,抨击权力更不意味着天然正义。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拥有调查和求证的能力,但在泥沙俱下的舆论场上每个人都应该保持最基本的冷静和理性。
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真相降临才知道谁是小丑。即使是闹剧,小丑也不可能成为主角,波折过后是不断成熟的舆论心理和良性互动之下的公信汇聚。惟其复杂,方显真实。惟其撕裂,方显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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