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涉嫌枉法裁判罪的法官王成忠,一审刑满释放!二审尚未宣判(附:家属声明)

来源:大案刑辩、封面新闻

王成忠回家,但正义还没实现


整整三年,终于盼来了王成忠回家的日子,虽然还没有还我们清白,但是远比身困看守所要好的多。


今天王成忠走出看守所,重新面对社会冷暖,人情百态,这场“灾难”带来的伤害远远不只是三年身陷囹圄的痛苦,已经改变了一个人乃至我们整个家族的生活,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三年时间,虽然相比整个人生和众多沉冤昭雪案件的时间不算长,但确实发生了太多的事件。在这里我们只想说两件。
第一件,老母亲的病逝。人都说养儿防老,在王成忠身上却是空谈,从老母亲频繁住院到查出癌症再到最后病逝,王成忠没有机会尽上一次孝道,没有机会见上一次面,没有机会说上一句话,就连最后的送别都没能参加。这对一位母亲是极其残忍的,对蒙冤的王成忠、对我们整个家庭,都是极其不公的!
第二件,蒙冤前老岳母身体还算康健,还能买菜给子女做饭,如今已卧床8个多月,日夜离不开子女照顾。
王成忠无罪!知名律师徐昕和肖之娥,以强有力的无罪辩护,通过庭审直播,传遍了全世界。
作为家属,我们只说两点。
首先,先抓人后启动再审,就不合天理人情。人到看守所之后,王成忠才得知案件本已分给其它法官,后又人为分给他,才让他成为那个倒霉蛋。
其次,原民事案件再审还未出结果前3个月,王成忠已被一审法院判刑,逻辑上不通,也不合常理常情。
今天,王成忠走出了看守所,即将面临母亲去世的噩耗。他还不知道母亲因病去世,不敢想象突然的打击,他要怎样承受。
但不管怎样,家人永远都是最好的陪伴,希望他能尽快调整情绪,奔赴美好的余生!
感谢辩护人徐昕和肖之娥律师,感谢媒体记者的报道,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的关注,期盼早日宣判,当庭宣告王成忠无罪,早日实现正义! 王成忠家属2020年9月2日

法官王成忠接到一起二审案件,在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后,他自己卷入其中。判决过后第69天,他被指“枉法裁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0年9月1日,一审刑期将满的前一天,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从王成忠家属处获悉,王成忠已经办理了取保手续,将于9月2日回到离开三年的家中。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王成忠的刑期也正好是自2017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虽然刑期已满,但王成忠仍不认可这个罪名,据其家人介绍,在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王成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4月通化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目前暂未宣判。

我是一名从事二十多年审判工作的法官,今天被追诉的这个案子,我至今认为,如果换成张成忠、李成忠,按照民法及民诉法,依然会这么判;如果让我再判一次,我依然会这么判。如此追责,三年之内本地区所有法官都将被推上被告席。一审王成忠最后自辩护陈词(几度哽咽)



根据一审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8)吉04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载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2日止。


导致王成忠及一审法官被推上被告席且被判刑的,是其审理的一起因为林地林权引发的民事纠纷案。郭永贵与郭长兴签订《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郭永贵将其所有1150亩林地林权转让给郭长兴,未约定价款,该协议由郭永贵代理人李笑岩与郭长兴签订。同日,李笑岩和郭长兴授权的第三人李国辉又签订一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款为600万元。第二天,涉案林地产权由郭永贵变更登记到郭长兴名下,备案的协议中转让价款为60万元。郭永贵认为,郭长兴亦应按约定履行给付价款600万元的义务。而郭长兴认为,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如认定买卖,应以林业局备案的60万为转让价款。东辽县法院一审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判决:“被告郭长兴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郭永贵林权林地转让款542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郭长兴上诉到辽源中院。案子被分配给了该院民三庭庭长王成忠,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二审。二审期间,郭长兴委托评估公司和林权交易公司作出评估报告,以2017年6月为基准日,案涉林木现值为187万余元辽源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月16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上,王成忠表示没有受他人授意,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之处,并称“如果让我再判一次,依然会这样判。”2018年2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成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正是他原供职单位——辽源中院。2018年11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抗诉、上诉案,王成忠及辩护人当庭以王成忠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为由,提出辽源中院合议庭法官应回避,法庭遂宣布休庭。2018年11月1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对于辽源中院“自审原庭长”,也引起了不少法律人士的关注。2018年11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张大庆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2019年4月30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抗诉、上诉案。

现状:一审“刑满”,二审仍未宣判

对于一审的结果,王成忠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正是王成忠的原供职单位辽源中院。

在2019年4月进行的二审中,王成忠的辩护人徐昕表示,王成忠本人的“悔过书”没有同步录像,应该从证据中予以排除,“同步录像显示,2017年9月3日上午八点半,侦查人员拿纸笔给王成忠,要求其写《悔过书》,并反常地带王成忠离开讯问室。侦查人员明确表示,‘换个屋子写’,而之后并无同步录像,完全有理由怀疑侦查人员是有意规避同步录像进行非法取证。王成忠的陈述及《悔过书》内容的反常证明了这点。”

此外,徐昕认为王涛与王诣渊的证言法庭也不应采信,“这两人作为合议庭成员,按指控逻辑,也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尤其是王成忠被抓后,面对同样可能被抓的处境,害怕、撇清才是正常人的理解。所以王涛和王诣渊证言才会有推卸责任的内容。”

同时,徐昕表示,民事案件做出判决之后,只有经过再审程序,做出再审终审判决认定有判决错误,才可依法认定,否则,不可认定原判错误。王成忠审理的民事案件虽然已经启动了再审程序,但在再审程序没有终结之前,不能得出原判决是否为错案的结论,因为再审不意味着必然改判。

2020年9月1日,王成忠的家人为其办理了取保手续,尽管马上就能再次见到丈夫,但孙女士依然无法打开心结,“人是出来了,但我们依然希望能够得到他无罪的结果。”

本文综合封面新闻文章《吉林辽源“枉法裁判案”当事法官取保 一审刑满,二审暂未宣判

文推荐:

1、9.1日起,逾期付款违约金未作约定的,一律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专治大企业、机关及事业单位)

2、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汉卿接受监察调查
3、人事|西安法院系统人事变动
4、民间借贷新规详解:七类旧债的处理方法
5、2名法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6、常州一男子因感情纠纷用砖块砸死女友 事后竟发朋友圈:杀了她,不后悔

7、刚刚!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跃清被查!

8、刚发布!法院副院长受贿三万元帮助协调执行事宜,获罪免刑

9、那些想退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到底是什么心理?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2020年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等待您的品鉴↓↓↓

婚姻法之家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婚姻法之家

中国10万法律人都在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