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律师,竟是原告的常法顾问 | 违规收案收费,是投诉最大热门
近日(11月11日),湖南省律师协会通报2020年第三季度惩戒工作。
通报显示,省、市州律师协会共收到投诉115件。其中来访投诉35件,来信投诉22件,网上投诉2件,依职权主动调查21件,上级律协转办6件,司法行政机关转交26件,公、检、法等来函处理3件。
经审查,依规受理114件,从投诉类型看,投诉律师涉嫌利益冲突行为9件,代理不尽责行为17件,泄露秘密或隐私行为1件,违规收案收费行为20件,妨碍司法公正行为5件,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10件,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行为3件,其他49件。
受理的投诉案件(含上季度受理遗留案件)中,不予立案43件,立案54件。立案案件(含上季度立案未办结的案件)中,已结案23件,包括调解2件,移交司法1件,撤销案件4件,投诉不成立6件,给予训诫处分3件,通报批评2起,警告处分2件,公开谴责1件,中止会员权利1件,取消会员资格1件;正在调查处理案件58件。惩戒典型案例
1、湖南省律师协会因谢阳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2020年8月11日,湖南省司法厅作出湘司罚决(2020) 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阳(原执业证号: 14301201110624732) 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 》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0年8月13日,湖南省律师协会给予谢阳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2、株洲市律师协会因谭智军律师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行业处分。
2020年6月18日,株洲市律师协会接到株洲市司法局转办的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智军(执业证号: 14302201210228624) 涉嫌向株洲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某行贿的案件。
经株洲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谭智军律师存在向检察人员张某行贿的行为,鉴于谭智军律师主动承认违规并作出诚恳书面反省,且主动将因行贿获得的非法收入全部退缴。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020年8月7日,株洲市律师协会给予谭智军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纪律处分。
3、常德市律师协会因邹明宏律师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代理不尽责等行为,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2020 年6月28日,常德市律师协会接到常德市司法局转办的黄某某、陈某某、胡某等8人投诉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明宏(执业证号:14307200610695728)涉嫌存在代理不尽责、串通原告损害投诉人的利益等行为的案件。
经常德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邹明宏律师存在担任涉案原告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又接受涉案被告(投诉人)委托代理的行为,其行为违反利益冲突规定;其领取判决书、调解书后未按规定期限转交给投诉人,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不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合同,构成违规收案。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二)项的规定,2020年8月31日,常德市律师协会给予邹明宏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好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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