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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邹碧华、律师蒋勇的离世: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北京瘦马Re Author 知产案例君

来源:北京瘦马Re;作者:知产案例君

这个世界并不黑暗,但是却无比需要光明。

邹碧华去世之后,作为体制内的标杆人物,官方给他一个称号叫作“燃灯者”。

前法官,现律师蒋勇去世之后,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媒体自发给他贴上一个标签,化用了他的讲演,把他叫作“追光者”。

似乎有情怀的法律人,都在追逐光明,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伟大固然伟大,高尚固然高尚,但是这种比喻的背后隐含着可怕的悲剧——法律人牺牲了自己也并无多大益处。

因为邹碧华毕竟没有点燃灯火,而蒋勇律师穷尽一生,也只是极其有限的改变了法律行业的个别方面,他毕竟也没有成为光!


同样作为法律人,在他们去世之后,我前所未有的感到有一点迷茫。一方面来自这个时代,一方面来自法律人自身的追求。

从时代的角度看,似乎社会正在高度的物质化,金钱和权力逐渐成为评价一切的标准,法律正丧失他的光芒,甚至沦为逐利的工具。我有时候觉得,特别符合柏杨说的酱缸,看着满满的一大缸,其实都散发着恶臭,嗡嗡的飞着苍蝇。

这种现状是法律无能为力的,而且目前的这种情况还在加剧。法律和规则从来没被政府、社会奉为至高无上的东西,相反很多人想着的是用法律治理别人,而自己利用权力与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思想本身就是非法治的。

另一方面,从法律人的角度看,法律的工作也逐步在沦为单纯谋生、胡口的纯粹技术工种。尤其在整顿之后,法律人人人自危、消极怠工,似乎大家都认识到了,自己不过是个工具。所谓的刀把子,剁肉铲屎的是你,将来放到火上烤,被敲打的也是你。

年轻人的法律理想,书本上的概念法治、公平、正义、平等等等,在现实社会里完全是一种空谈。


从法律人个体的价值看,法律人自我到底在追求什么,社会还是自我?如果聪明、努力、勤奋、资源、能力、工作,最后都是南辕北辙的故事,能力越多付出越多,离死亡更近,离目标更远,生命和努力就变得适得其反。

鲁迅先生说,社会的进步就好像煤的形成。其实法治、正义、公平的实现也是如此,甚至比煤的形成还要慢,个别律师的牺牲,个别法官的人格魅力顶多只是英雄的故事,对社会的贡献微乎其微。

我可以假设邹碧华如果还在世,今天的大整顿、大面积的司法腐败,应该不是他所追求的。


平庸的世界里没有英雄,没有一个法律人能成为时代的光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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