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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该更大胆一点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大锅炖江湖 Author 大锅在打工

来源:大锅炖江湖;作者:大锅在打工

近日,江歌案的受害人家属诉被救助者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判决出炉,一石激起千层浪,圈内外的网民蜂拥围观。一位母亲的不竭努力并始终相信法律,尤其在旷日长久的征程中还伴随的各种闲言碎语,甚至于从前曾抱有同情和支持态度的竟亦有一些变了态度,她还在依然坚持着,于是判决给了最具有效力的支持。几乎所有人都将这样的判决看作是一场胜利,但从客观角度,那其实更多的是对行为的定性和权责的划分,以及对判决书所及的“扶危济困”这一传统美德的重申和维护,而这或许就是法律的使命和判决的意义。从已披露的判决书部分,我们不止为书写者的专业素养所折服,也为难能可贵的说理所惊叹。我们已经好久没有看见这样高级的判决书——委实太少了。不过,倒不能苛责法官,毕竟确实太忙了,实在无暇对每份判决精雕细琢。这起案件正是影响巨大,所以才着墨颇多,毕竟还是要考虑到社会效果。事实上,从现状,也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为推正社会风气大有裨益。在此之下,不得不再度提起优化人员配置,以保证法官们有相当的时间去审时度势、打磨判决书。只是这还不是今日所要讨论的重点,今日的重点是从判决结果看,法院可谓破天荒地支持了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迈出了“胆大”的一大步。从前,有关“精神损失”的言辞纵然时常挂在嘴边,就连一种不明所以的圈外群众也时常声嘶力竭,但判例中休说判定如此大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连支持的都很少。我们期许这具有示范效应,是好的开始。既然员额制改革了,担子已经压在法官个人身上,那索性胆子也要大起来。但凡出于公心和正义,就不要再拘泥于已有条文,去入本本主义的坑,要相信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公众强大的正义感,去为受害者赠予法治的光。对坏人的宽大就是对弱者的残忍。于今的形势,对作奸犯科的因于程式的严苛而过于宽容,反倒对深受其害的从一个失望到另一个绝望。我们从不否定规范司法的积极意义,但在打击不法手段逐日地捉襟见肘以后,不得不重视起打击的力度和效果。本案中,区区20万元虽不足以偿付失女之痛,但毕竟其可宽慰诉诸法官之劳苦,亦可痛击恶人之丑恶行为。再者,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受害人亲眷对法律、法院和法官从来执着,那么后者岂可辜负其之信任?
判决是司法的最终结论和最后一道防线,更是对丑恶的终极惩戒。有人唏嘘,幸亏刘鑫输了,否则中国父母就只能鼓励孩子都去做刘鑫了。于是,我们除了看见了判决的伟大,也见识了本案中法官的担当和勇敢。是以,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官在自由裁量之际但可大大方方,拿出魄力,重塑威严,再造神圣。精神损失赔偿之诉只要于法或于情有据,哪怕据只有七成,也要能支持尽支持,能多判便不可少判。当收益严重小于代价,不法者必将重新审视不法行径,便断了肮脏念想、收了脏手,而民众将重拾对法律、法院和法官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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