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执行局长孟祥“敛财”细节披露!
转自:政知道
据最高检3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被公诉。
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
孟祥出生于1965年2月,今年57岁,河北保定人,1988年12月入党,198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政法专业),法律硕士。检方指控,孟祥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判和执行、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抓“老赖”
最高法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依法办理执行复议案件及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监督案件;协调解决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案件中的有关争议;审查处理执行来信来访及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申诉案件;指导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
最高法:孟祥“完全是咎由自取”
在孟祥被查当晚(2021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连夜主持召开了党组会议。
那次会议提到,“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法院系统顽瘴痼疾,坚决清除法院队伍害群之马。”
2022年1月24日,孟祥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孟祥的第一个问题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此外,他还被指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和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等。
最高法在今年1月也召开了会议,称孟祥“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最高法还提到,孟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要坚决肃清孟祥流毒影响,深入剖析孟祥等法院系统反面典型的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的漏洞,着力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不断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孟祥还被写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提到,“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查处甘荣坤、杨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往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