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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员额待遇化,要警惕?

雨牧遥 法律人那些事 2023-01-07

来源:中央路知事;作者:雨牧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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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到一篇推文,作者对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改革进行了归纳总结,提出要警惕和防止员额制福利化的问题。

 

推文中提出了员额劳模化、员额部门化、员额维稳化等“八化”,明眼人指出,这所有的“化”都是一个“化”演化出来的,就是“员额待遇化”。

 

既然这“待遇化”演化出“八化”,那么今天就谈谈“员额待遇化”。

 

我以为,员额制的要义,简单的说,就是责任和待遇。


我十分赞成对司法进行改革,自然就赞成对员额实现符合一定权责的待遇化,因为权责利三者必须对等相一致。

 

员额制前的司法改革,就法官、检察官而言,的确有权、有责了,但匹配的“利”却落伍,没有及时跟进,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瓶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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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额制改革的诸多好处,中央文件里说了不少,由习总书记主持的中央深改组专门会议,为此还从未有过地大幅增加了法检员额50%的工资,为其他人员增加了20%的工资。

 

既然党中央既定方针,进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员额制,那么,员额就该充分体现法检人员精英化、责任化、职业化,以及相应的待遇化特征,否则,都将是白搭。

 

按中央顶层设计,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只能占到单位人员的39%左右,剩下的人皆是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

 

应该说,高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给的是这39%的法官、检察官,并非普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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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回头说,起初法检员额涨工资,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大家看到,尽管这些改革已进行了五六年,当初引来坊间网友们铺天盖地的质疑,甚至谩骂,似乎至今也没消停。

 

这里面,也包括一些其他机关部门的公务员心理也失衡了:

 

“我们做的活也不比他们少,为什么他们工资比我们高这么多,这分明是搞特殊嘛!”

 

“这不是分明把公务员群体分成三六九等吗……”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实现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该是法检这一特殊行业的特质,谁叫你们不入门政法做干警呢?

 

“政法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这是中央领导起初对为何实行员额制时的定性表态。

 

对这概念的涵义,我理解是,一方面,司法压力越来越大,司法责任越来越重;另一方面,司法待遇却原地踏步,司法保障依然脆弱,这两个方面叠加,势必会导致司法改革在责权利三者上的失衡。

 

司法责任的加重也要求对司法人员增利益、改待遇、优条件,否则将导致优秀的司法人才大量流失,司法工作的任务难以完成。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责任也难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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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各级法院近年来受案数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白加黑”、“5+2”已经是基层法院的工作常态。

 

而全国绝大多数法官仍领着科员或者副科级别的工资待遇。

 

法官薪酬,这一事关司法审判的独立性问题,真是难以想象当一名囊中羞涩的法官,为全家的生计发愁、为子女的学费忧虑、为家人的医疗费用而四处筹借时,还能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

 

实行员额制,大家看到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的紧箍咒正在不断拧紧,办案责任到人、责任到面、责任到底,其压力日益增大,司法职业风险也不断增多,司法寻租的空间日益缩减。

 

同时,法官、检察官面临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即法官、检察官要对自己办过的所有案件终身负责,一旦出错,都要受到追究。

 

可想而知,在未来,办错案件的后果和代价愈发沉重,“普通”公务员未必可以承担、愿意承担。

 

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相对增加员额法检的薪酬待遇,不仅体现了权责相平衡,也是对坚守在办案一线的法官、检察官的认可和鼓励,才不会寒了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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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法科莘莘学子,一旦考进法检单位,就一眼望到了顶,基本上是一辈子就献给了这家单位。

 

不是可以辞职?这是万不得已的事;不是可以遴选到上级院?真是难呢! 

 

那么,破头挤进员额,几乎是法检人员增加荣誉感,而且是合法提高待遇、改善生活状况的唯一通道。

 

既然员额增加了50%,那么水涨船高,法检其他人员也增加了20%的工资,皆大欢喜。

 

在这样的环境中,虽然年轻人会有抱怨、虽然行政综合部门的人员会有不满,但论资排辈进员额,就成了大家都能接受、觉得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防止因领导好恶、依靠关系的任命提拔。

 

目前的员额制的分配方式具有确定性,具有可期待性,对于追求稳定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确定性本身更能给他带来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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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何一项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失误。

 

推行员额制,在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与失误,可以说不是顶层设计带来的,而是在执行中的不当作为,好比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从长远看来,给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增加工资,保障相应的待遇,只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

 

目前正在逐渐去除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真正使法官、检察官从繁琐的非法律事务中脱离出来,更加独立、更加“纯粹”地维护公平正义。

 

可以这么说,先行提高法检员额工资的改革举措,对于在司法改革中感到茫然和不安的他们来说,无疑是久旱逢甘霖。

 

同时,也至少会给那些徘徊在“辞”与“不辞”边缘中纠结万分的法检大院里的人们找到了一个值得留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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