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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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黑龙江近日官宣:63岁的张湘衡和67岁的李启凡,这两名退休多年的检察院领导被查处。
应该说,这是政法教育大整顿的结果。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领导干部认为只要退休就进入了“保险箱”。
看来,根本不是。
退休后仍被查,“人走茶不凉”,似乎已经成了反腐“新常态”。
退休,并不是贪腐的“避风港”。
张湘衡和李启凡案例验证,无论是谁,只要涉嫌贪腐,不论躲到哪里,不论在职还是退休,都是难逃的。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原局长张湘衡
张湘衡,63岁了,最早只是原阳县汽车修配厂的一名工人。
他17岁就工作了,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后来得到一个机会,进入获嘉县亢村公社工作。
似乎,现在看张湘衡的官运亨通。
张湘衡以后不断升迁,从人民公社起步,任团委副书记,乡副乡长,县委政研室副主任,河南省顾委办公厅调研处干事、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副处级秘书,河南省高级法院秘书、研究室副主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副厅级),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
1994年,还做过辉县市委副书记,之后又担任过卫辉市市长。
他在检察院的工作经历也很丰富,曾担任新乡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昌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启凡
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启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李启凡,今年67岁了,这次已被开除了党籍。
据通报,李启凡的主要问题是: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
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款,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李启凡身为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把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异化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滥权妄为,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李启凡简历:
男,汉族,1955年5月生,黑龙江嫩江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3年嫩江县向阳公社知青,1975年黑龙江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学习,1978年牡丹江电工仪器厂技术员,1981年牡丹江市总工会干事,1984年牡丹江市总工会宣传部副部长,1987年牡丹江市总工会调研室副主任、主任,1987年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四组组长,1990年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副处级研究员,1992年牡丹江市委常委秘书。
自1995年起,李启凡进入政法系统,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2年升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而2011年至2015年又任佳木斯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5年5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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