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那些曾经做过检察官的法学家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光石法学院 Author 光石法学院

来源:光石法学院;作者:光石法学院

在“公检法”三家中,检察机关是最重视专家学者意见的——人民检察院中均设置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案例指导委员会等,吸纳法学学者加入到检察工作中。而在我们熟知的法学老师中,不少都曾经参与过检察工作——劳东燕、张建伟、何家弘……接下来就随着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曾在检察院任职的法学家们都有谁吧。


检察院曾任职位及现任职高校
曾获学术表彰及基本信息
10位法学家的教育背景情况
我们收集了10位曾在检察院担任检察官职务的法学家信息。这10位法学家中,有3位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任职,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建伟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玉香。其余法学家曾任职于省级人民检察院,如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劳东燕教授曾任职于上海市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徐汉明教授曾任职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这10位法学家均有着丰硕的学术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不乏法学“杰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何家弘教授曾获“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劳东燕教授曾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其余法学家也在各自领域有着突出的法学成果,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李玉香教授曾获中国科技法学会的“突出成就奖”与“杰出贡献奖”;西南政法大学的张武举副教授曾获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
从教育背景来看,这10位法学家基本上均曾在老牌法学院校接受法学教育,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友数量为最多。其中,多数法学家如今任职的高校都是自己的博士毕业学校,而在少数没有“自产自销”的法学家中,又以于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的为最多,这两所法学院校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位曾任职于人民检察院的法学家中,绝大多数法学家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刑法学或刑事诉讼法学,其中不乏法学生们熟知的刑法学或刑诉大家,如劳东燕、张建伟。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其中三位具有代表性的法学家的履历。

张建伟

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
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之后,张建伟选择了赴京继续深造,他的目标非常明确——要选择刑事诉讼法专业——最终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四大才女”之一严端教授的弟子。(严端教授,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和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
研究生生活过得充实而紧张,张建伟沉浸于知识之中,而在研究生毕业时,张建伟有两个职业选择——去中国公安大学从事教职,或是去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张建伟选择了后者,并在梁国庆副检察长和张穹副检察长的直接领导下,投身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工作,并在刑诉法修改之后参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起草工作。在研究的过程中,张建伟感受到了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稳固的理论研究成果是解决实际立法问题的基础,同时也意识到了学术科研才是自己真正的长项。至此,张建伟结束了在最高检的五年检察工作,考取陈光中的法学博士,继续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博士毕业后,张建伟留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随后调往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职,曾经的检察工作为张建伟的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提供了宝贵的体制内工作经验,真可谓“一日为检察官,终生为检察官”。

劳东燕

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处书记员、代理检察员。2004年加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2004)、副教授(2008)、博士生导师(2016)、教授(2016)。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先后在宾西法尼亚大学与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日本名城大学访问学者。
劳东燕于博士毕业后加入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教职,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得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以及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
但劳东燕并非在最初就选择了教职——在本科毕业后,劳东燕首先进入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工作一年半后,劳东燕选择考研,继续刑法的学习,彼时陈兴良从中国人民大学调到北京大学任教,劳东燕便义无反顾地选择报考北大,成为当年陈兴良的唯一一名硕士研究生。除了科研与授课之外,劳东燕也喜欢在她的公众号“劳燕东飞”上写一些法律普及性质的文章,其中有不少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比如《地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隐忧》、《人脸识别技术运用中的认知误区》等。这些不算学术成果的文章对于劳东燕而言却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借着这些文字,劳东燕想表达对公共问题的关心,传递理性的声音。

段厚省

1999年、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6   安徽省四通生物医药公司职员2002-200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2004至今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
1996年至2002年,段厚省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江伟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学,先后获得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2年博士毕业后,段厚省进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同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梁慧星和孙宪忠两位教授指导下从事民商法方向博士后研究。
出站后,段厚省调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为民事诉讼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民商法。段厚省在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民法请求权体系和请求权竞合理论、证明评价的制度和理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以及民事检察监督理论方面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与其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经历密不可分。段厚省目前已出版专著五部(其中合著两部)。先后在《法学研究》、《法学评论》、《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和文章四十余篇,其中《WTO司法审查原则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之回应》、《论民事裁判方法》等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对于曾担任检察官的法学家的介绍到此告一段落。你还知道哪些法学家曾参与过检察工作?欢迎在评论区与我们分享。

延伸阅读:(点击下方文字即可阅读)

那些曾做过法官的法学家(一)

那些曾做过法官的法学家(二)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商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