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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就万事大吉?想得美!绵阳中院原执行局局长兰帮海退休五年后被揪出!

转自:东方法律检索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兰帮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兰帮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违规兼职取酬;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处理执行案件,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执行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兰帮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帮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兰帮海简历
兰帮海,男,汉族,1957年8月生,四川绵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至1988年4月,在部队服役;1988年4月至1988年8月,待业;1988年8月至1989年3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89年3月至1990年10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人事档案管理员;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3年3月至1996年9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审判员;1996年9月至1997年4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4月至2000年8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常务副局长、执行庭庭长;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领导干部、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退休;2021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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