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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秉公办案,却被举报中伤诬陷”!纪委为法官澄清正名卸“包袱”

来源:锦州纪检监察、广州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这段时间我真的是吃不好也睡不好,虽然举报的内容是子虚乌有的,但我总感觉别人看我的眼神儿都不对,精神压力非常大,现在终于松一口气了,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地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关怀。”近日,在锦州凌海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澄清正名大会上,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宣读澄清正名材料后,凌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黄某激动地说。  2020年初,王某娟因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侵权责任纠纷案需要到法院打官司,通过朋友王某找到律师段某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其后,王某娟与王某、段某商议案件时,王某向王某娟提议,通过段某向法官黄某送钱,好在审判时给予适当“关照”。2020年12月28日,王某娟的诉讼请求被凌海市人民法院驳回,王某娟对法院判决不满意,认为败诉原因是承办法官黄某未得到好处费导致的,遂称黄某向其索贿10万元人民币,到凌海市纪委监委进行检举控告。  凌海市纪委监委对王某娟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多方核查取证,找到案件的承办法官黄某、当事人王某和段某分别进行谈话,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王某只是与王某娟商议想通过段某给黄某送钱,但段某从未向黄某提过给其送钱,段某也从未收到过王某娟给黄某的钱,给黄某送钱只是他们最初的一个想法,并未实施,核查结果为王某娟反映情况失实。  “明明是秉公办案,却被举报中伤诬陷,工作上的辛苦不算什么,心里的苦才让我觉得委屈。”谈到被举报后接受核查的那段时间,黄某心里百般不是滋味,工作也提不起劲头。锦州凌海市纪委监委在凌海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黄某澄清正名。

凌海市纪委监委在查清问题之后,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征得黄某同意后,凌海市纪委监委责成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凌海市人民法院,对该院黄某被不实举报问题进行通报,予以澄清正名。

  年初以来,凌海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从严管理监督,一手抓关心关怀激励,采取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等多项举措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截至目前,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为30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切实把关心关爱做到党员干部心坎上。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吃上‘定心丸’、打下‘强心剂’,帮助他们彻底打消顾虑、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凌海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说。

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既违纪也违法。近期,广州也发生一起诬告法官的事件!

办案时被举报?提拔前遭诬告?广州为清白干部“卸下包袱”

一封匿名举报信“告黑状”,就可能让干部在工作中束手束脚。

一篇失实举报贴,甚至可能以讹传讹,给干部带来极大工作困扰。

为及时帮助清白干部“卸下包袱”,避免担当干事者“寒心泄气”,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

“在得知被举报后,产生的心理压力让我有些束手束脚,感谢组织及时查清、公开澄清,这对我继续秉公履职是莫大的鼓励。”不久前的一场澄清通报会上,海珠区人民法院某法官感慨地说。

事件的起因要回溯至2021年10月,一封刚刚转入海珠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实名举报信引起重视,举报称,海珠区法院某法官在裁决某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时,存在枉法裁判,未判决先执行等情形。

在获批成立核查组后,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展开核查,通过调取涉访案件材料、查阅相关执法记录、实地走访、旁听庭审等方式对线索详细核查,最终查实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

随后,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澄清通报会,并当场宣读了澄清正名的函告,这在广州市两级法院中尚属首次。旁听通报的法院干部也表示受到鼓舞:

“失实检举控告是办案压力之外,压在清白法官身上的一座‘大山’,公开澄清正名能有效卸除心理包袱,让实干者吃下‘定心丸’。”

澄清保护机制是担当作为者的“坚实后盾”。2021年至今,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总计为146名干部澄清正名。

哪些情形应予以澄清?
澄清方式又有哪些?

2020年11月印发的《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程》,详细列举了应当予以澄清的情形以及包括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在内的多种澄清方式,对查处诬告陷害和失实检控澄清工作具体程序和处置时限进行了优化细化。

“当然也要看到,对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工作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既就事论事,也实事求是,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主要为清白干部‘卸下包袱’排除干扰。”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澄清失实举报的同时,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白云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查处诬告陷害的典型案例:

钟某某原是白云区某街道副处级干部,得知白云区委拟考察提拔同事后心生嫉妒,授意他人捏造事实向区纪委监委匿名举报,称该同事存在“收取巨额保护费、包庇违建”等问题。

数月后钟某某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期间交代了诬告他人、意图阻止其提拔的事实。

最终白云区纪委监委结合诬告陷害行为与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并给予钟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压缩诬告陷害行为生存空间,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规范检举控告秩序,提倡鼓励实名举报是其中关键一环。

近年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和规范实名举报工作,先后印发《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工作方案》《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促进实名举报率提升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着力构建完善纪检监察实名举报的制度体系,推动全市检举控告实名举报率实现四年连续增长,从2017年的31.9%提高到2021年的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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