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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受贿案一审开庭,受贿2274万余元!

2022年8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受贿一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孟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孟祥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审判和执行、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74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孟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孟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祥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执法犯法,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和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孟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孟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被查



2021年7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孟祥出生于1965年2月,河北保定人,1988年12月入党,198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政法专业),法律硕士。


他曾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9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官网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依法办理执行复议案件及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监督案件;协调解决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案件中的有关争议;审查处理执行来信来访及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申诉案件;指导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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