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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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学堂 Author 王学堂
一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被告人傅政华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看到这样的消息,真是让人无语,一个司法部长最终犯了死罪,他学的法律用到哪里去了?
二
我们知道,司法部统管全国除秦城以外的所有监狱,因此可以说他管全国的监狱。
后来他被立案调查、逮捕送看守所,在民间一般称为蹲监狱,这当然是不严格的说法。
其后,他真的要坐监狱了,而且是死缓。
更严重的是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理论上讲除非大赦、特赦,他可能要瘐死在狱中了。
三
那么问题来了,他当年视察监狱工作时,有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在监狱中生活甚至说一生在里面待着?
他当时有没有想过把监狱条件搞得好一些?
网上有个段子,讲的是某市市委召开常委会,决议一笔财政资金的投向,最终选定在改善学校教学和监狱监管条件之间。
会议争论不休。最后一位老常委说了一句,“我们以后谁还会去学校上学,我们要为自己以后做好打算!”
于是,一致讨论通过!
尽管这是笑话,说起来还是有点道理,特别是从人权的角度,你不能不说姜还是老的辣。
四
要把犯人当人,当然监狱条件要改善,可惜许多位高权生者不会想到。
改善监狱条件,首要在于兴建监狱、管理监狱的人要有一种胸怀大局的观念,别总认为是关押坏人的地方,不能让他们享福。
因为许多兴建监狱甚至管理监狱的人也自己进了监狱,甚至是自己一手打造/管理的监狱。
例如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冯基平(1911年-1983年),是时下著名的秦城监狱工程主要负责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陷成共产党的“叛徒”,被投入这座他亲自主持修建的秦城监狱关押了9年。冯基平平反后曾经说:“我要是知道我建的这座监狱是关押我自己的话、我一定会把它建得更好一些。”
这种迟来的后悔并非个例。
湖南诗人胡遐之,原是重庆大学的中共地下党员,1949年随军接管湖南衡山县公安局,留下工作,曾负责修建监狱。他说“衡山解放时,余即奉命参与接管公安局并兴建监狱。当时重在防止逃跑,狱中生活条件多未考虑,未料余竟自蹲此狱。”于是以诗纪其事云:“孰料残冬入狱时,北风抖索冻难持。当年愧少言人道,苦果自吞能怨谁!”
我觉得吧,我们不能只认为自己是好人,监狱关押的是坏人,就修监不想坐牢事。其实,执法者反被法办的例子比比皆是。
五
人皆凡人,没有前后眼;但人做事,不能不思前想后。
2018年3月29日,时任部长的他曾语重心长地说:“我也是学法律的,在事业上更希望我们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奋斗者!”
对照2022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定性: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部长说自己“也是学法律的”自然是事实。
他是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尽管是北大分校,但当年的北大分校入学之难,相信比现在的许多法学高等学府要高得多,因为那个是精英教育的时代,而现在是普及教育。
但学过法律不是挡箭牌,学法律的人也不天然具有免疫功能。
六
他曾长期工作在法律岗位。
他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大要案队队长,刑侦处副处长兼大要案队队长;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可以说,他真是个老政法,他就没有离开过政法系统,但可惜的是,曾经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人今天沦落为了犯罪分子。
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七
原来管监狱的人今天会到监狱里服刑。
真是造化弄人,不知道他自己可曾设想过有这么一天?
明太祖朱元璋皇帝问大臣:“天下何人最快乐?”
有的说“金榜题名者最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乐”,也有地说“富甲天下者最快乐”…… 群臣是各抒己见,众说纷纭,朱元璋听了却摇头不止。
“臣以为,畏法度者最快乐。” 老臣万钢意味深长地道出自己的想法。朱元璋听后却频频点头称是。
畏法度者快活,守规矩者自由。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要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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