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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都卷成“蛋”了—鸡蛋上的律师广告!

转自:法务之家近日,一则鸡蛋上的律师广告引发了律师们的议论:
律师的客户作为成都的鸡蛋批发商,每天上万枚的鸡蛋投入市场,免费给律师来了一波免费广告,你用你的法律知识保护我,我用我的方式回馈你对我的关爱,双向奔赴的相遇,想想都是美好生活的美好无处不在。有网友评论:
@法学理论杜洪波:哈哈,法律职业已经卷成蛋了。@局内K:鸡蛋上的律师广告。非常好!法律人喜欢孔乙己式自造尊严和枷锁,却忘了自己首先是个靠服务吃饭的市场参与者,现今,所有行业都在光明正大的积极宣传推广,只有迂腐的律师行业还在扭扭捏捏矫揉造作。这位尊重市场规则的律师,一定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国外:早在2016年美国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市(Sacramento)的居民就遇到了一则奇葩的律师广告。布莱恩•D•怀亚特(Brian D.Wyatt)先生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是执业于萨克拉门托市的一名不动产与信托法律师,近日他所起草的一份广告材料就多次出现在该市居民的信箱中。广告图片中是一位身材性感的女郎,手中端着鸡尾酒杯,目光迷离地看着前方。广告中的文字大意是:
设立合适的“生前信托”不是毫无理由的!
假如你的儿媳露西(Lucy)是这样的:
“她有三个私人购物顾问,并将她们的电话设置成了快捷拨号;
她的贵宾犬的名牌服装比你还多;
她每次拜访你家的时候都对你房间的装潢指手画脚;
她认为幸福的定义在于钻石的克拉数;
她穿着时髦,在夜店里流连忘返,而你的儿子却天天在家带孩子。”
假如你的不动产最终落入她手怎么办?不要犹豫,赶快免费向布莱恩•D•怀亚特律师事务所咨询,或者访问网站:www.wyattlegal.com,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不动产信托及遗嘱认证法律服务。
国内:前几年,很多律师还记得这个新闻,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因广告词“官司不赢不收费”涉嫌诈骗近千民众上亿资金,导致全所110人被抓!据了解,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便通过巨型户外广告、电视和报纸广告对外宣称:官司不赢,分文不收。同时,该所还聘请黑龙江电视台某著名节目主持人为其拍摄广告进行宣传。森耀通过海量广告,精心为自己打造的光辉形象,吸引全省各地群众慕名而来,营销手段堪称完美。如今,“官司不赢不收费”的广告语彻底成了笑话,甚至成了律所诈骗的“导火索”,你说这广告让你打得,真是太失败了!还有一起类似的事件:2016年12月,普陀法院接到群众肖某反映,称其欲在普陀法院起诉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想找一位律师代理这个案件,于是肖某在百度搜索网站上输入关键词“普陀法院”,搜索结果显示第一条结果为“普陀法院周律师不成功不收费”的置顶信息。于是肖某误认为该律师是普陀法院的律师,就聘请其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但他认为该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极不负责任,最终案件败诉,申请再审亦未获支持,心中非常不满。实际上,我国律师广告职业限制:全国律协于2018年1月31日正式出台《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的行为进行了规制。规则全文共二十条,明确了律师业务推广的定义以及规则的适用范围。行为规则对律师业务推广的定义为:“律师、律师事务所为扩大影响、承揽业务、树立品牌,自行或授权他人向社会公众发布法律服务信息的行为。” 对于业务推广的范围为向社会公众发布。相比《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有较大的改动的是,规则详细规定了十五种禁止从事的业务推广行为。第八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信息中载有荣誉称号的,应当载明该荣誉的授予时间和授予机构。第九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其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宣称或者暗示其为公认的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或者专家单位。第十条明确禁止律师、律师事务所有以下十三种业务推广行为:不得有虚假、误导性或者夸大性宣传;与登记注册信息不一致;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贬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的;或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之间进行比较宣传;承诺办案结果;宣示胜诉率、赔偿额、标的额等可能使公众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产生不合理期望;明示或者暗示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未经客户许可发布的客户信息;与律师职业不相称的文字、图案、图片和视听资料;在非履行律师协会任职职责的活动中使用律师协会任职的职务;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外国国家名称等字样,或者未经同意使用国际组织、国家机关、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名称;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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