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事说体制省高级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政级别是副部级,属于中管干部,干部的考察任命由中央组织部负责。省法检“两长”拟任人选,既可以由中央组织部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向中央推荐。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选拔任用省法检“两长”,体现的都是中央选人用人意识。
不过,不是所有的正厅级干部都有资格任省高级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两长”的任命上,拟任人选必须有法律学习或法律工作经历,且符合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因此,省法检“两长”的任职条件比较高,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并不是很多。
第一、哪些人可以成为省法检“两院”的拟任人选?
第一类,最高法、最高检正厅级干部。他们主要担任“两高”各内设机构正职或政治部副职,行政级别均为正厅级。在省法检“两长”拟任人选选拔上,由最高法、最高检党组向党中央推荐。第二类,省法检“两院”常务副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行政级别是正厅级,享受正厅长级各项待遇,在继续提拔上,如果能得到省委的大力推荐,很有可能去其他省份担任法检“两长”。第三类,地级市委书记。地级市委书记担任省法检“两长”的情形并不多,如果该市委书记符合法官、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又有法律学习、工作背景,很有可能提拔为法检“两长”。
第四类,相关正厅级干部。法检“两院”工作专业性比较高,中组部在选人用人时会比较慎重,从非政法单位选拔干部任省法检“两长”,考虑的因素会比较多。因此,只有个别特别优秀的正厅级干部才有机会被提拔到省法检“两长”的岗位。
第二、省法检“两长”有哪些任职优势?
从待遇上看,省法检“两长”属于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工资待遇比同级别公务员高50%左右。可以说,省法检“两长”是副部级领导干部中工资待遇最高的人。从职业发展看,省法检“两长”继续提拔的空间并不是很大,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调整到最高法或最高检任副院长或副检察长,继续提拔为正部级领导的并不多。主要原因是:法检系统任职渠道不宽、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干部仅在法检系统内部交流,即使是省法检“两长”这类副部级干部同样面临提拔难、交流难的问题,多数省法检“两长”任职五至或十年后就在原岗位退休,副部级是无法逾越的任职天花板。
总之,省法检“两长”的拟任人选,多数从法检系统正厅级领导中产生,外系统干部担任省法检“两长”的情形并不多见。在职业发展上,省法检“两长”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继续提拔交流的渠道并不宽,能提拔为正部级领导的只是极少数,多数人会在副部级岗位直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