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通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沈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国栋简历吴国栋,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山东泰安人,大学文化,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9年10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书记员;1994年3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5年6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1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正科级);1999年3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2年3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副处级);2007年4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7年12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0年9月,任原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2014年8月,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2015年2月套改为三级高级法官);2016年8月,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2017年2月27日任命为员额制法官);2017年6月,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9月,任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1年12月,任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