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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王钟的:家暴不是家务事

王钟的 蓟门决策 2022-03-17

     蓟门时评


王钟的(媒体人)




连日来,多起涉家庭暴力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江苏徐州丰县“8个孩子的母亲疑遭家暴”的视频,更是将公众情绪推向新一轮高潮——视频中女子衣衫褴褛、精神状态不佳的样子,让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心生同情。


“丰县发布”发布情况说明称,视频中女子杨某侠与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家人和邻居反映其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目前,当地政府已对其进行救治,并对其家庭开展进一步救助。



杨某侠患有精神病,绝不是任何人“以暴制暴”的借口。当地政府部门的回应,解答了杨某侠当前状态的部分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家人毫无责任。即便杨某侠患上精神疾病存在暴力行为,也不是对其实施暴力虐待的理由,有关报道中提及杨某侠被家人“拴铁链”等做法,如果确实存在,更是涉嫌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她的病情确实危害家人和其他人的安全,那么就应当将其送医接受治疗,而不是对其进行虐待和限制人身自由。


杨某侠家人涉嫌实施家庭暴力。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界定,家暴不止包括殴打、捆绑、残害的“热暴力”,也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冷暴力”。杨某侠的遭遇一经证实,恐怕就具备了家庭暴力的多种特征。对此,实施家暴的家人无疑要承担法律责任。



避免杨某侠式悲剧需要“多元共治”。由于家暴发生在家庭内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就不能完全依赖受害者家人。首先,从政府通报也能得知,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及其遭受暴力对待,绝非偶然,也并非只有她的家人才了解其病情。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本应积极介入,让杨某侠得到及时妥善的治疗,防止其遭受进一步的伤害事实上,《反家庭暴力法》也考虑到了这种家暴受害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提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家暴时要及时报案,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等。


其次,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生活的“私域”,任何人发现家庭暴力行为,都有阻止和求助的权利义务。最近,发生在天津街头的一起家庭暴力事件及围观者的处置,就展示了让人“提气”的反家暴氛围。当一名男子当着孩子面家暴妻子时,路过者挺身而出,怒斥该男子并称“我就管定了”。同时,视频拍摄者也表示当时准备报警。无论是直接介入制止家暴,还是通过公安机关等部门行使公民举报权,以及合理合法的曝光,都是阻止家暴行为伤害的良方。从类似案件中也能看出,家暴造成的伤害通常不止于遭受家暴者本人。近期,一些当着孩子面实施家暴的恶劣案例得到曝光,反复频繁的家暴,破坏一个家庭应有的温馨环境,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哪怕仅仅出于对未成年人成长负责任的角度,也要坚决阻止家暴现象的滋长。


再次,为发现家暴行为、掌握家暴证据提供便捷宽松的环境。在所有家暴案件中,在公众场合实施家暴或得到媒体舆论曝光的毕竟是少数。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出台和完善,预防和阻止家暴的难点不在于如何惩治,而在于如何发现家暴行为、掌握家暴证据。除了防治家暴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外,更要为家暴受害者维权创造良好氛围与环境。应使处于遭受家暴的家庭成员理解,“家丑不能外扬”的理念,非但不能帮助自己摆脱暴力,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自己勇于维权、反抗来自家人的伤害,能为更多家暴受害者作出良好示范。


最后,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理念。在鼓励家暴受害者主动维权的同时,谁也不能对家暴举报和相关证据“漠不关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尤其是对于负有保护公民安全的政府部门,要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杜绝懒政和不作为,将家庭暴力追究到底、制止到底,让每一个家庭暴力受害者都得到妥善救济。


编辑: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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