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推出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3月31日起「无收入无利润」科技企业可申请
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October-2022-Specialist-Technology-Co/Conclusions-(Mar-2023)/cp202210cc_c.pdf
不在现有特专科技行业或可接纳领域名单但有意循第18C章申请上市的潜在申请人,必须先向联交所提交首次公开招股前查询,就其是否可以被视为「于特专科技行业内可接纳领域」寻求保密指导。
不在特专科技行业或可接纳领域名单内的申请人若能展现出下列特质,仍可能会被视为「属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
具高增长潜力;
能证明其成功营运是靠在其核心业务采用新科技及/或应用业内相关科学及/或技术于新业务模式,亦以此令其有别于服务相似的消费者或最终用户的传统市场参与者;及
研发为其贡献一大部分的预期价值,亦是其主要活动及占去大部分开支。
项目 | 咨询建议 | 将予实施的规定 |
1 | ||
|
| |
2 | 研发开支比例 | |
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
| 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
| |
适用期间
| 适用期间
| |
3 | 来自资深独立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 | |
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投资的指示性基准
| 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投资的指示性基准
| |
4 | 优化定价过程 | |
|
|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瑞恩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港交所再变革,「特专科技公司」新上市规则(主板第18C章)展开咨询
港交所或下调18C公司市值门槛 | 温国良律师: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
多抓鱼,而非deja vu:联交所上市新规思考(特专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