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月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Sunho Biologics, Inc.(盛禾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316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Sunho Biologics, Inc.(盛禾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通过境内运营实体盛禾(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5,041,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企业需在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需提交“备案通知书”,意味盛禾生物已取得进行香港上市聆讯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
盛禾生物,于2023年8月3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德勤为其审计师;竞天公诚、美迈斯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及美国律师;嘉源、史密夫斐尔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及美国律师;弗若斯特沙利文为其行业顾问。
盛禾生物,成立于2018年,作为一家生物制药公司,通过直接调节先天和适应性免疫系统来调节免疫微环境,开发各种类型的免疫疗法,包括用于治疗癌症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抗体细胞因子。公司旨在开发创新疗法,克服目前可用疗法的缺点,包括低应答率和耐药性。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公司是开发抗体细胞因子产品的全球领先公司之一,也是少数拥有临床进展最快的抗体细胞因子候选产品的先行者之一。盛禾生物已识别并开发9个管线产品,其中6个处于临床阶段,3个处于临床前阶段。
盛禾生物-B,来自浙江湖州,递交招股书,拟香港IPO上市,中金独家保荐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586/documents/sehk23080301970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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